招标
安阳市公安局人员信息综合采比反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4.9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ch-2024-0603
预算金额24.99万元
招标公司安阳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李源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玉杰0372-366966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安阳市公安局人员信息综合采比反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CH-2024-06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公安局人员信息综合采比反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49975,招标人为安阳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阳市公安局人员信息综合采比反系统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公安局人员信息综合采比反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市公安局人员信息综合采比反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 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 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以来(任意 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 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具备相关设备的票据或 承诺函。■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 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 询渠道在拆封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 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 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 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 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 50 米路南院内西楼三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 50 米路南院内西楼三楼 七、其他 安阳市公安局人员信息综合采比反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安阳市公安局人员信息综合采比反系 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CH-2024-0603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公安局人员信息综合采比反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249975 元 最高限价:249975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NCH-2024-0603 安阳市公安局人员信息综合采比反系统采购项目 249975 24997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购置人员信息综合采比反系统项目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 技术服务要求” 5.2 交验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 5.3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 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 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以来(任意 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 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具备相关设备的票据或 承诺函。■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 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 询渠道在拆封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 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 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 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 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 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 50 米路南院内西楼三楼 3.方式:现场获取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 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报名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 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 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 50 米路南院内西楼三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 50 米路南院内西楼三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 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 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 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 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安阳市公安局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长江大道 联系人:李源 联系方式:13663077732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 50 米路南院内西楼三楼 联系人:张玉杰 联系电话:16627279306 0372-366966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公安局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长江大道 联 系 人:李源 电 话:136630777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 20 米路南三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2-3669663 电子邮件: hnchgcgl@163.com 翟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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