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8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澄清公告(一)
2024年07月19日 17:3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南县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8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平南县水利局 | ||
行政区域 | 平南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7:3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洁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5-4538581 | ||
采购单位 | 平南县水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朝阳路6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 工 0775-7837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创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中山大道9号向南居汉唐世家(二组团)26幢06-1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洁芳0775-453858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7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南县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8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平南县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8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作以下澄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贵港) 原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设置-详细评审设置 -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不一致。原系统为:详审标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扣‘1’分(E?),每低1%扣‘1’分(E?),E?>E?。”现澄清以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评分标准为准,并修改系统设置为:“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扣‘1.5’分(E?),每低1%扣‘1’分(E?),E?>E?。”
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南县水利局
地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朝阳路677号
联系方式:冯 工 0775-783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创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中山大道9号向南居汉唐世家(二组团)26幢06-101号
联系方式:郑洁芳0775-4538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洁芳
电 话: 0775-453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