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永清县人民医院灾后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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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9165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永清县人民医院灾后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人民医院灾后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3】337号、永发改招标核[2023]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永清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永清县域内。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建设内容包括医疗综合楼、感染性疾病楼、办公用房、垃圾污物间、液氧站、污水处理站、锅炉房、门卫及其他设备用房修缮,排水管网、供电线路及路面改造。并同时配建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等。本项目总修缮面积约为74318.27平方米,其中:屋面面积修缮约为4826.33平方米,外立面修缮面积约为16878.52平方米,修缮窗户面积约为3040.67平方米,护墙板、墙裙修缮面积约为7513.35平方米,地面修缮面积约为8858.27平方米,墙面修缮面积约为19212.16平方米,顶面修缮面积约为9245.27平方米,修缮门面积约为1243.7平方米,室外地面硬化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
建设周期:建设周期365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验收。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2614.37万元(其中设计53.71万元,建设工程2489.66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7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5 08:30至2023-12-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同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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