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宁乡市“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合同公告
金额
64.8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005060121
预算金额64.86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780761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200506012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英韦尔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市“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506012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宁乡市“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按要求编制宁乡市“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1 648600
 合计金额小写: 64860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肆万捌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根据《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编制宁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宁发改(2019) 50号),开展宁乡市生态治理和保护专项课题研究,编制《宁乡市“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2.合同价款:陆拾肆万捌仟陆佰元整648600.00元)

3.合同价款组成:固定总价合同,包括为开展本项目所需的现状调查、劳动工资、资料编制打印、各项会务评审、税费等全部承包内容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6-18 —— 2020-09-30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撰写“宁乡市生态治理和保护”的课题研究报告:根据宁乡市生态环境治理现状,分析、总结宁乡市“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压力;结合宁乡实际及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政策,提出治理思路及技术路线,2020年7月10日前形成“宁乡市生态治理和保护”的课题研究报告

编制《宁乡市“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宁乡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目标,构建规划指标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重点项目库,明确规划投资2020年8月20日前,编制《宁乡市“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并通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8月31日前按专家意见修改到位,报宁乡市人民政府审议后颁布实施。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94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45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项目成果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45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00,说明:项目成果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到位,并由宁乡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沙支行(湖南英韦尔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0022316350801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2.符合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

3.符合宁乡实际,与宁乡市相关规划、计划相衔接;

4.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5.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经审查修改后的“宁乡市生态治理和保护”的课题研究报告、《宁乡市“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纸质成果文件各6份,电子文件CA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电子光盘)。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经审查修改后的“宁乡市生态治理和保护”的课题研究报告、《宁乡市“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纸质成果文件各6份,电子文件CA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电子光盘)。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乙方的成果提出修改意见;

有权在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的行为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有义务按合同约定付款;

甲方应为乙方的现场调查提供配合与支持,并配合乙方收集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

有义务确保所提交成果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且具有完全知识产权;

有义务按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方式开展工作,按时提交项目成果,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延迟履行;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相关数据、信息、调研成果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不得将合同义务分包、转包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实施;

有义务按甲方的合理要求修改文本,直至所提交的成果符合本合同“四、质量要求”中规定的内容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负责项目全过程(包含项目前期调研、数据采集等)的安全管理,承担相关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乙方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因完成合同内容或甲方合理要求导致项目内容和数量发生变化的,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原则上不再提供其他费用,如确实需要,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7.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双方均可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并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2.除不可抗力或其他相关政策调整双方协商可迟延履行外,乙方必须按时完成合同任务,提交相应项目成果,逾期提供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超过约定违约金标准之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份,采购代理机构,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湘湖渔场南明苑湘诚时速风标616房
法定代理人: 李联明 法定代理人: 刘威
委托代理人: 杨华 委托代理人: 彭茅云
电话: 0731-87807615 电话: 0731-86204420
传真: 0731-87807616 传真:

附件列表
  1. 十四五规划合同(政府备案).pdf
  2. 十四五规划(成交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95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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