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肥城市】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2024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212.8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2.8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2024年11(至)12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2024年 11(至)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根据肥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目前的人员设备状况,对照各项文件、规范要求,增加流动注射仪等一批生态环境监测设备仪器。 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项目实施后可以增加快速、便捷、节省人力的监测设备,提升肥城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能力,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对一类县级监测机构的建设要求。 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施工技术操作细则。 5.采购标的数量:一宗。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及行业标准。 8.供货期:满足采购人要求。 9.交付或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交付或实施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212.896

2024年12月

1、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2、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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