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襄阳市滚河(枣阳琚湾沟北菜园沟段)水生态修复工程、枣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振志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襄阳市滚河(枣阳琚湾沟北菜园沟段)水生态修复工程、枣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朝阳东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幢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THJJ20230706
1.2.项目名称:襄阳市滚河(枣阳琚湾沟北菜园沟段)水生态修复工程、枣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服务费采购控制价:本项目服务费实行费率报价,供应商报价费率不得超过鄂价房服〔2008〕20 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的70%;
服务费计算规则:该项服务计费以实物工作量为计费依据,根据采购人委托的实际检测项目,按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8〕20 号) 规定的计费标准,乘以投标人承诺的折扣费率计算检测费,所得价款即为甲方应付中标方检测费合同结算价款;
1.5.采购需求:襄阳市滚河(枣阳琚湾沟北菜园沟段)水生态修复工程、枣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6.2.投标供应商未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资质证书的,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证书的范围包含:地基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建筑节能;投标供应商若已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6项专项资质。    
6.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6.4.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6.5.已经承担了本项目施工方自检、监理方平检的检测单位,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6.6.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枣阳市朝阳东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幢12楼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每套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枣阳市朝阳东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幢1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阳市朝阳东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幢12楼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的媒介:枣阳市人民政府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领取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地址:枣阳市人民路
联系方式:董先生1399575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振志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朝阳东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幢12楼
联系方式:张工152710344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27103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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