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连大学2023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cg2023-0614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大学(本级)
招标联系人孙绮君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禹晗0411-881561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大连大学2023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大连大学(本级)
项目名称:大连大学2023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HCG2023-0614
预算金额: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4公斤干粉灭火器1056具、疏散指示左指示灯40具、疏散指示右指示灯40具、安全出口指示灯30具、应急照明灯具50具、灭火毯30条、消火栓头50具、地下消火栓扳手2个(详见招标文件)。
注:
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产品零部件除外),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截至2023年07月1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redit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8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招标工作,供应商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后和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XX项目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标明邮件标题可能会影响报名邮件查看),邮件内容: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件发送成功后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供应商后果自负。
3.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电话与代理机构沟通确认登记后,供应商文件费(售价为:500元/套,注明**项目文件费)于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文件费缴纳到账后(缴纳方式:微信支付、电汇;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邮箱,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7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在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禹晗 刘文婧 刘永维
联系电话: 0411-88156193
传真: 0411-88156193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大学(本级)
联系人: 孙绮君
联系电话: 0411-87403597
地址: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附件信息:
a-投标报名表.doc
0.1 KB
大连大学2023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大连大学(本级)
项目名称:大连大学2023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HCG2023-0614
预算金额: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4公斤干粉灭火器1056具、疏散指示左指示灯40具、疏散指示右指示灯40具、安全出口指示灯30具、应急照明灯具50具、灭火毯30条、消火栓头50具、地下消火栓扳手2个(详见招标文件)。
注:
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产品零部件除外),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截至2023年07月1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redit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8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招标工作,供应商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后和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XX项目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标明邮件标题可能会影响报名邮件查看),邮件内容: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件发送成功后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供应商后果自负。
3.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电话与代理机构沟通确认登记后,供应商文件费(售价为:500元/套,注明**项目文件费)于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文件费缴纳到账后(缴纳方式:微信支付、电汇;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邮箱,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7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在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禹晗 刘文婧 刘永维
联系电话: 0411-88156193
传真: 0411-88156193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大学(本级)
联系人: 孙绮君
联系电话: 0411-87403597
地址: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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