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信息学院实验室购买实验凳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2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9万元
招标公司厦门华厦学院
招标联系人阳老师0592-62102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信息学院购买实验凳项目。

2.本项目包含旧实验凳移位处理和新实验凳采购及安装部分。

3.项目限价:429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本项目工期25日历日,工期从接到校方通知第二日起算,不顺延工期。

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要求报价,各供应商报价时,须体现新桌椅采购及安装报价;供应商需提供样品一把;本项目报价为包干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现有实验凳的移位处理、新实验凳采购及安装、人工、辅材、运输、搬运、税金、管理等费用,以及卫生清洁等所有费用。

3.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经校验收组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一年。供应商投标时,可根据自己产品质量性能延长质保期年限,多出年限部分,校方将结合报价等情况综合优先考虑。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含配件),中标供应商须及时响应,并无偿更换或修复,因施工或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安全问题,供应商须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付款要求:合同签订并安装完毕,中标供应商提供完整验收资料上报校方项目负责人,经校方验收组验收合格后,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支付结算总价的97%,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5.质保金:学校预留项目总结算价的3%为质保金,待校验收组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校方确定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内无售后和维保问题,由校方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15:00】到【2024年10月25日15:0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点击链接https://f.kdocs.cn/g/rf5S3zLJ/填写登记相关信息获取文件,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请有意向及需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联系电话:0592-6210253,联系人:阳老师;现场踏勘:18059893912,联系人:郭老师。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6:3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门岗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592-621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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