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更正公告(二) | |||||||||||||||||||||
发布日期:2024-11-08 浏览数: 字号:〖大 中 小〗 | |||||||||||||||||||||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81-HXZC-G2024-00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31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7、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产品相应证明材料,产品投入使用前须由招标人进行验收。” 更正为: “8、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下表中产品参数打“★”条款的证明材料,产品投入使用前须由招标人进行验收。(下表非完整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另附)”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11-08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地址:溧阳市昆仑南路90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250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溧阳市燕园北路90号2幢3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9-80899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19-8089992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无 附件: 招标工程量清单.xls JSZC-320481-HXZC-G2024-0085采购文件.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