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东吴示范区平塘村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7-330212-04-01-945273
预算金额9481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楼工0574-8833788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静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东吴示范区平塘村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7-330212-04-01-945273,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9481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7453平方米,道路全长1003米,包括平塘路西起南北大道,东至经二路,道路全长413米;经二路南起鄞县大道,北至用地边线,道路全长590米。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6米,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建设地点:东吴镇平塘村。
2.1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包括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后续服务,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拟派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楼工
电话:0574-88337883
招标代理人: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509号1103、1109室
联系人:陈静、方毅坚、陈雨碟
电话:0574-83085320
监管部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东吴示范区平塘村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7-330212-04-01-945273,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9481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7453平方米,道路全长1003米,包括平塘路西起南北大道,东至经二路,道路全长413米;经二路南起鄞县大道,北至用地边线,道路全长590米。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6米,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建设地点:东吴镇平塘村。
2.1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包括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后续服务,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拟派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楼工
电话:0574-88337883
招标代理人: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509号1103、1109室
联系人:陈静、方毅坚、陈雨碟
电话:0574-83085320
监管部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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