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灾害天气预警业务平台维护升级需求公示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灾害天气预警业务平台维护升级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气象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600000 | ||||||||||||||||||||||||||||||||||||||||||||||||||||||||||||||||||||||||||||||||||||||||||||||||||||||||||||||||
项目背景 | 近年来,深圳气象局全面开展气象综合探测系统、预警预报系统等气象现代业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中尺度气象观测站网,提供了地面自动站、多普勒天气雷达、闪电定位、风廓线等非常规遥感观测资料,为预报员在天气预报预警特别是为短时强降水、雷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预警和临近预报提供了基础;自主研发雷暴自动识别和追踪系统,实现了对雷暴云团的识别、跟踪;先后引进和本地化了多个国内外先进的短时临近预报系统,并在此基础上集成开发了临近预报决策支持平台(PONDS),可自动识别、追踪、外推雷暴云团,有效提高短时临近的预报能力,在重大活动保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系统作为“云+端”业务试点,系统一定要强化端的应用设计,应用新的数据技术,按照端的定位重新设计系统数据进出模式,增加新的探测产品,把短临和雷暴尺度集合预报等业务功能整合到一块,形成第三代全新的短时临近预报系统。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此项由采购中心统一查询,投标人无须单独出具。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采用与其有隶属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资质和案例作为投标人的资质和案例,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投标;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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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1、短临系统首页优化升级 1.1、基于一张图思路和电子地图,对系统中与业务密切相关的产品在首页中综合展示。各产品基于GIS图层,多要素叠加展示。叠加包括雷达回波、雷电、短时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中涡旋等分灾种产品,以及卫星云图、自动站产品(包括实况、分析)、EC24小时预报场、等值线,MICAPS实况、等值线,台风路径(包括历史路径)、强对流历史个例等,各类选项可勾选叠加显示,实现强对流过程的全流程监控。实现灾害性天气的及时提醒功能。完善短信模板信息。 1.2、完善冰雹、飑线、强降水等强天气历史个例,并将灾害天气过程对应的雷达监测数据生成雷达产品并叠加灾害天气落区和强度指引图标,以供预报员学习和提供业务水平。同时增加强天气历史个例查询功能,方便用户查看历史案例。 1.3、增加雷暴尺度预报、对流短期预报、X波段雷达和管理员入口等菜单,删除一张图、SWAN、雷电等菜单。管理员可进行提醒功能,预报员管理等操作。 1.4、增加省市联动信息提醒功能,系统对全省分市的气象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当监测到重大天气过程时,立即通过发送短信或语音外呼的方式提醒各市预报员、当值领导。 1.5、为推进PONDS在全省推广使用,系统后台自动识别访问用户IP地址及IP所在地级市(广东省内),并在前台自动将电子地图切换到以IP当前地级市为中心进行显示要素的调整,同时调整地图大小,以保证最佳展示效果。 2、分灾种识别模块优化升级 根据访问IP自适应到用户当前地级市,并以当前市为中心自动调整显示要素。对界面进行优化,左侧菜单调整到“历史个例”后面,同时原有产品只保留短时大风、强降水、冰雹、飑线、降雨率,其他功能移除。 3、卫星云图模块优化升级 为便于预报员快速浏览所需的卫星云图产品,挑选模块中有特色和亮点的卫星云图产品作为进入该模块的默认展示内容。同时根据系统统一色调,修改卫星云图可见光中底色不协调的内容,增加系统整体美观度。 4、自动站模块升级优化 4.1、根据访问IP自适应到用户当前地级市,并默认屏蔽市外的自动站信息。增加各市自动站色斑图显示功能。 4.2、增加自动站统计分析功能,对风速、温度、雨量、露点温度、湿度、气压、能见度等气象要素增加统计排名功能,统计排名数据可导出为word文档功能。 4.3、在电子地图上增加沿海海洋自动监测站各气象要素的监测信息综合展示功能。 4.4、将鼠标放置到站点上就显示当前站点信息改为点击时才显示当前站点信息,并和时间序列图合并显示。同时对时间序列图的默认显示内容进行调整。 5、双偏振雷达模块升级优化 为方便预报员判断、需将双偏振雷达拼图产品和单站雷达产品分开显示。 6、新增雷暴尺度、智能预报、对流短期预报、X波段雷达产品 6.1、增加雷暴尺度产品,将雷暴尺度集合预报系统中的地面要素、高空要素、物理量、单站预报、多模式预报等产品移植到系统中,并建立新模块进行综合展示。 6.2、增加智能预报产品,从智能预报制作系统中移植格点预报产品到系统中,并建立智能预报模块进行综合展示。 6.3、增加对流短期预报产品显示。对各类对流短期预报产品进行综合展示。 6.4、生成全省X波段雷达单站显示、拼图产品显示。增加X波段雷达产品模块,对全省X波段雷达产品进行综合展示。 7、系统其它功能优化 7.1、系统使用数据均调整为通过数据接口API调用数据,不直连数据库,以保证数据库的安全。 7.2、梳理系统所有的数据来源,特别是卫星云图数据,为下一步“云+端”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7.3、针对系统所有的弹窗添加“关闭”或“隐藏”功能,以便用户浏览。 7.4、针对系统中所有的动画播放产品,增加导出为GIF动画功能,方便用户将历史个例导出为动画。 7.5、将文字滚动提示信息换成固定模板的一段文字。 8、系统QPE产品改进 利用香港1分钟1次的雷达监测数据,改善深圳的雷达估测降水产品(QPE)。 9、强对流天气分灾种短期预报 针对不同灾种强对流天气,利用历史实况数据及对应再分析资料,提炼强对流天气分类、分月条件下对流参数的特征值,及大气环境对流参数的气候基态,实现众多对流参数的筛选和权重分配。基于本地化区域高分辨率数值模式,实时计算相关对流参数,采用概率匹配等技术,开发强对流天气分类预报技术,为业务提供强对流天气分灾种短期预报产品。 10、中涡旋自动识别算法 中涡旋是与强对流风暴紧密相连的一种中小尺度涡旋,中涡旋常带来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龙卷等灾害性天气,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运行带来影响。近年来中涡旋的研究越来越受国内外气象领域的关注。 中涡旋自动识别,对广东地区的中涡旋进行自动识别,产品在业务中试应用,并在PONDS系统展示。 11、系统日常维护和应急维护服务 11.1、日常维护服务 做好临近预报决策支持平台和台风海洋综合业务平台的日常维护和信息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系统上线前进行自检、整改、报送等;对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系统数据每周全备一次,系统日志数据保存至少6个月;鉴别信息和关键数据进行加密传输和存储。 (1)建立完善的项目维护组,明确项目维护内容以及项目组人员的职责范围,建立完善的项目维护流程,确证系统的日常稳定运行。 (2)依据维护流程提供日常维护服务,在网络环境和数据库环境发生变化时,应修改项目系统程序配置以适应新的运行环境。 (3)对系统作定期或不定期技术巡检服务并建立完整的技术维护档案,将每次技术维护的类型、日期、维护内容、维护措施、维护人员、故障原因、处理结果等要素详细记录并归纳入库并形成完整的维护档案库。 (4)通过日常维护及巡检等服务,查找不利于系统正常运行的因素或诱发系统故障的因素,如是系统缺陷引起的,应针对缺陷进行系统软件升级并向用户发出升级预告。如是业务应用或管理上引起的,则对用户提出有针对性管理建议或意见。 11.2 重大天气保障服务 针对台风、暴雨等重大灾害天气,提供重大天气保障服务,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更好地为用户提供及时可靠的气象应急服务。依据应急响应规则,技术服务商须提供现场保障服务,随时解决系统出现的故障和问题,完成恶劣天气服务保障。 11.3 应急响应维护服务 需提供电话咨询指导、远程在线支持、现场技术服务等应急响应技术服务;建立应急维护分级规则,应急响应技术维护服务的响应速度和故障处理时效按照应急维护分级规则的要求进行。 (1)提供电话指导、远程在线支持服务,在接到系统的故障申告、咨询或技术服务请求后,安排技术工程师提供每周7*24小时的电话、远程在线支持服务。 (2)现场支持服务,针对系统的故障申告电话及远程支持服务无效的状况下,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服务响应的时效性应符合应急维护分级规则的要求。 (3)建立应急维护故障分级服务响应体系。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或问题,按照其对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按紧迫性划分为3个等级,各个等级的应急响应维护服务要求如下: ①紧急故障服务请求:主要指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导致系统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的故障服务请求。针对紧急故障服务请求后,须在1个小时内通过电话或远程支持方式进行技术支持。在电话及远程支持服务无效的情况下,技术服务商技术人员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与系统用户协商,立即解决问题。对于由于软件或硬件缺陷引起的紧急故障,技术服务商须提供临时解决方案,并在2天以内最终解决;对紧急故障技术服务商须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现场服务。 ②重大故障服务请求:主要指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具有潜在的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并可能系统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在运行中出现的直接影响服务,导致系统性能或服务部分退化的故障的服务请求。针对重大故障服务请求后,技术服务商须在1个小时内通过电话或远程支持方式进行技术支持。在电话及远程支持服务无效的情况下,技术服务商技术人员须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与系统用户协商,立即解决问题。对于由于软件或硬件缺陷引起的重大故障,技术服务商须提供临时解决方案,并在3天以内最终解决。 ③一般故障服务请求:主要指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断续或间接地影响系统功能和服务的故障服务请求。针对一般故障服务请求后,技术服务商须在2个小时内通过电话或远程支持方式进行技术支持。在电话及远程支持服务无效的情况下,技术服务商技术人员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与系统用户协商,立即解决问题。对于由于软件或硬件缺陷引起的一般故障,技术服务商须提供临时解决方案,并在5天以内最终解决。 11.4 信息安全维护 根据深圳市政府信息安全相关办法要求及局内相关规定,加强各系统的信息安全检查,并配合进行网络信息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自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漏洞的修复加固。包括系统前后台所用到的服务器和网站应用的漏洞。此外,还需及时处置用户反馈、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 ||||||||||||||||||||||||||||||||||||||||||||||||||||||||||||||||||||||||||||||||||||||||||||||||||||||||||||||||
商务需求 | 一、开发期限要求: 1.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2 开发服务地点:深圳市气象局 1.3 中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开发团队,能在深圳市气象局驻点开发,具备现场持续开发和服务的能力。 1.4 项目分为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开发、测试、部署实施、培训等6个阶段实施。 1)、需求分析阶段要求中标方的系统调研员充分了解我方系统的功能需求,形成详细的需求分析报告。 2)、系统设计阶段要求系统分析设计师根据需求说明书做好本项目详细设计,形成设计文档,包括概要、详细设计;系统设计的流程图,每个程序的介绍、文件及数据标准说明等。 3)、系统开发阶段要求软件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按本项目的需求和功能模块完成软件系统开发。 4)、测试阶段要求中标方对本系统进行测试并通过。 5)、部署实施阶段要求部署工程师做好软件的部署与安装,确保可正常运行。 6)、培训阶段要求为我方提供不少于12个课时的培训及培训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二、报价方式和币种 2.1本项目总报价为完成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软件开发费用、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用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如招标文件中要求分项报价而中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 2.2投标货币:人民币 三、 付款方式 该项目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规定支付。 四、安装和验收 4.1、中标人应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使用单位监查下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 4.2、验收由深圳气象局组织进行,中标人应在项目验收时将软件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使用单位。 4.3、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软件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及软件源代码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 五、质保期及质保期间处理 5.1质保期:本项目为维护类项目,无质保期。 5.2维护服务:在维护期内,中标方应该免费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对于电话支持无法解决的问题,赴现场解决故障的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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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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