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海港区北部产业新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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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8290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海港区北部产业新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港区北部产业新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 [2023]1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海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海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洋片区及杜庄片区。
2.1.2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给水管线,雨水管线、雨水排出口、污水管线、电力管沟、预埋电缆护管、人孔井、标志桩/标志牌、配套道路修复、河道防护等工程。合同估算额约532.61万元。
2.1.3 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能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0 08:30至2023-10-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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