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试验与检测中心二期工程101号科研实验楼项目北京分公司101科研试验楼项目智能换热机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b2023072504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京分公司101科研试验楼项目智能换热机组招标公告

编号

MB20230725048

公告日期

2023-07-25
截止时间

2023-07-28 11:00

招标类型

材料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报价方式

普通投标

集采类型

集中采购
开标时间

2023-07-28 13:00

评标办法

合理最低价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20日支付本次货款金额的 20% 作为预付款(发票开至100%),发货前20日余款付清

公告正文


智能换热机组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试验与检测中心二期工程 101 号科研实验楼(101 科研实验楼)
2.工程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南二街2号
3.建设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49672.4㎡
6.采购物资明细:
智能换热机组



设备
编号

设备
名称

设备
型号



数量

参数

备注

1

S-2

智能换热机组

JKHN-1.25M-8RN-22


2

Q=1250KW,换热面积:15㎡,传热系数:5040W/㎡·℃;一次侧:85/60℃;二次侧60/50℃;配变频循环水泵:L=110m³/h,H=30m,N=15KW

带自动控制箱(内设温度和流量自动控制系统),并带有BA自控接口,实现系统运行、温度、压力的调节及控制。含全套进出水管阀门、过滤器(30目),除污器可去除5微米杂质,自带热量自动控制装置,运行重量2400kg/台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质量要求
2.1、参数要求:智能换热机组参数要求:Q=1250KW,换热面积:15㎡,传热系数:5040W/㎡·℃;一次侧:85/60℃;二次侧60/50℃;配变频循环水泵:L=110m³/h,H=30m,N=15KW;
2.2、其他要求:带自动控制箱(内设温度和流量自动控制系统),并带有BA自控接口,实现系统运行、温度、压力的调节及控制。含全套进出水管阀门、过滤器(30目),除污器可去除5微米杂质,自带热量自动控制装置,运行重量2400kg/台;
2.3、本项目中央智能换热站机组主要设备组成和参数详见附件(系统图)。
2.4、质保要求:本设备的质量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
3、投标价格
投标人须保证,在保修期后5年内以优惠价格提供维持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消耗品、人员服务费用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费用等。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清单,但不包含在总价中。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包含设备费、包装费、运费、货物运到工地后的卸车费、各种保险费、税金。
4、交货日期:2023年9月1日
5、交货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南二街2号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规定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一般纳税人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对(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6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品牌要求: OMEXELLAPV、上海艾克森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包装费、运费、货物运到工地后的卸车费、各种保险费、税金(税率13%)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相关单证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支付本次货款金额的 20% 作为预付款(发票开至100%),发货前20日余款付清。
3、发票约定: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和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第七条: 投标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投标人需上传盖章版报价,报价内对机组主要设备、材料详细列明并标注价格和机组费用组成,如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招标方有权废标。
第八条: 时间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37月27日16时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37281100 分。
3、开标时间:20237281300 分。
第九条: 其它
  1. 投标人在招标方货款支付完成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发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 货到现场后,招标方人员及监理需要对货物进行质量验收和复试(如有),如复试不合格乙方应免费更换或退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招标方返工及工期延长等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人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人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所在地 保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起诉。


工期要求
符合甲方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
合格
技术要求
合格
  • 换热机组招标公告.docx(21KB)
  • 换热机组系统图.pdf(1MB)
  • 品牌要求.jpg(138KB)


备注



材料招标明细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技术指标 厂家 备注
换热机组 通用 2.00 2023-07-31 设备型号:JKHN-1.25M-8RN-22


招标澄清补遗
标题 发布日期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

试验与检测中心二期工程101号科研实验楼项目

单位类型

施工单位项目部

所在地区

北京市 北京市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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