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沙洋经济开发区重资产屋顶光伏项目经理部(机电安装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bjgcj-ws2023-2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招标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工1355220377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沙洋经济开发区重资产屋顶光伏项目经理部(机电安装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沙洋经济开发区重资产屋顶光伏项目 机电安装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3-223)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沙洋经济开发区重资产屋顶光伏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沙洋经济开发区重资产屋顶光伏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沙洋经济开发区重资产屋顶光伏项目(EPC) 。 工程地点: 沙洋县开发区 。 工程内容及规模:对沙洋经济开发区内建筑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建设,总容量为89.92MW。 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工程全部方案优化;所有设备(光伏组件、支架、组串式逆变器、交/直流汇流箱、开关柜、全站电缆及所有材料采购),光伏区内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设备由组件基础安装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当地公共电网,及所有设备带电运行 240 小时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配合招标人完成并网和验收等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同时工程设计、安装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供电等要求。 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单晶硅单面电池组: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4.1.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与光伏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2022-2023年(任意1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4.1.5“履约信用证明”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1年12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详见授权函),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4.2组串式逆变器: 4.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4.2.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2.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与光伏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2022-2023年(任意1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4.2.5按照合同约定组串式逆变器选取“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厂家。 4.2.6“履约信用证明”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1年12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2.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详见授权函),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4.3电线电缆: 4.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4.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3.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生产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 4.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2022-2023年(任意1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电线电缆必须为(中国中铁2023-2025年度电线电缆准入供应商名录内生产企业)。 4.3.5“履约信用证明”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1年12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详见授权函),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4.4配电设备: 4.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4.4.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4.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生产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 4.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4.4.5“履约信用证明”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1年12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4.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详见授权函),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4.5桥架: 4.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4.5.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5.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生产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 4.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4.5.5“履约信用证明”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1年12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5.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详见授权函),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4.6铝合金安装材料: 4.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4.6.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6.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生产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 4.6.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4.6.5“履约信用证明”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1年12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6.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详见授权函),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4.7监控材料: 4.7.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4.7.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7.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生产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 4.7.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4.7.5“履约信用证明”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1年12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7.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详见授权函),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4.8镀锌材料: 4.8.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4.8.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8.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生产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 4.8.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4.8.5“履约信用证明”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1年12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8.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详见授权函),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4.9其他材料: 4.9.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经销商。 4.9.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9.3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 4.9.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4.9.5“履约信用证明”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2月10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1年12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9.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详见授权函),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4.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相同IP、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月5日(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邮箱)。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自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银行转账形式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2023-223+沙洋光伏项目+XX包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邮箱。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20110101957004980003 行号:1031 0000 0018 6.2保函形式: 6.2.1纸质版投标保函: 采用纸质版投标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招标组织单位,邮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玉带东二街161号,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公告“9. 联系方式”中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信息。 6.2.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电子保函截图发送至邮箱:358233181@1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 保函受益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扫描件(电子版截图)请附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下一页处。 投标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上午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系统线上开标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gztb.zbytb.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沙洋经济开发区重资产屋顶 光伏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韩工 18680660080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招标交易中心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 李工 13552203775 电子邮件:zhaobiao@ztbjj-wm.com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0日 附表一招标公告附表
以上数据为项目初步计划,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表二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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