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嫩江森泽林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血红铆钉菇菌种的筛选、分离、鉴定及其营养成分研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222fw202412861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连勇1524697987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45687800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嫩江森泽林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血红铆钉菇菌种的筛选、分离、鉴定及其营养成分研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嫩江森泽林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血红铆钉菇菌种的筛选、分离、鉴定及其营养成分研究服务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嫩江森泽林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血红铆钉菇菌种的筛选、分离、鉴定及其营养成分研究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20241286
1.3采 购 人:嫩江森泽林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预算金额:300000.00元(含税及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建立室内外实验体系,对血红铆钉菇进行系统研究与开发。目标是分离并培养血红铆钉菇的菌种,确定其生长的最佳条件,并进行基因测定和活性功能评价(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科研成果。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的价款,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中期目标,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40%价款,2024年12月31日前,科研成果全部完成后支付剩余10%价款(付款前开具合同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须为具有生物技术研发实力的公司或国家公办高等院校或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需拥有生物学或者其它相近一级学科,拥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植物与微生物资源研发中心(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需承诺具备食用菌的栽培技术、以及食用菌菌种优化、鉴定、营养成分分析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意向供应商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30日9:00至2024年8月1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9: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8月2日9:00
7.3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790353470@QQ.com
7.4证明材料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9.2竞价时间:2024年8月2日14:00至2024年8月2日15:00
8.3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可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嫩江森泽林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嫩江市国土嘉园西门市161、163号
联 系 人:李连勇
电 话:15246979872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4568780016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附 件
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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