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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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lagc202311-0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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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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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来安县政务中心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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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汤雷鸣 0550-2522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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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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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凯迪置地广场B座6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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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郝松明 17754055569、13805503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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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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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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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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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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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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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王献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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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正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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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232000001611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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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7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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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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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1、项目名称:灌云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投资金额:9450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2月13日 2、项目名称:灌云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投资金额:14400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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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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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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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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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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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曹国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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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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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A031509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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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7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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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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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1、项目名称:肥东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投资金额:12660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7月2日 2、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项目1标段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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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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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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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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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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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周亚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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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正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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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200160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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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7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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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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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1、项目名称:凤阳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项目 投资金额:9280.29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4月2日 2、项目名称:桐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及上图入库等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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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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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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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费收费标准 |
按照《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滁公管(2022)5号)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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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费收费金额 |
代理费10200元;专家评审费3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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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凯迪置地广场B座601室,联系人:郝松明,联系电话:17754055569、13805503179。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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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1、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