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0922210200002581-XM001
二、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10.7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邹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大街56号-W6
中标金额:110.7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邹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大街56号-W6 | 91110109327190360N | 110.7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邹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食堂外包服务 | / | 1 | 110.7万元 | 110.7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需求: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内包括局机关、大峪所、王平所、军庄所、斋堂所、雁翅所、东辛房所、新桥办公区 、双峪办公区等采购人指定区域,日就餐人数约360人。采购人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由乙方承担甲方干部员工工作餐饮食保障,服务定员17人。
组建 17名食堂外包服务人员包括机关办公区5人、食药办公区3人、新桥办公区3人、军庄所1人、王平所1人、斋堂所1人、大峪所1人、东辛房所1人、雁翅所1人。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毅刚、陈素梅、张铁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85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参考有关规定及市场价格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0号
联系方式:杨建祥,69869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龙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5层501室
联系方式:李泽,15600665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泽
电 话: 15600665235
食堂外包服务--招标文件.doc食堂外包服务--招标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
3.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食堂外包服务未列明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食堂外包服务 | 未列明所属行业 |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食堂外包服务 | 未列明所属行业 |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
11.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 /01包:/元(/元整)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户 名:/开 户 行:/帐 号:/注:投标保证金需要备注项目名称 | ||||||
11.7.5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 /01包:/元(/元整)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户 名:/开 户 行:/帐 号:/注:投标保证金需要备注项目名称 |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 ||||||
14.1 | 响应文件的提交 | 1.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版 U盘2个(内含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格式为PDF一份、JPG一份;word版原始响应文件一份。); 2.供应商送达响应文件时须出示:被授权人报价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价需出示:《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投标人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一人。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 ||||||
20.1 |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第三章 6.1。 |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 |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或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后电子邮件送达。 |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名称:北京建龙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5层501室联系方式:李泽,15600665235 |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如下表: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100 以下 1.50%100-500 0.80%缴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 |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招标 | 100 以下 | 1.50% | 100-500 | 0.80% |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招标 | |||||||
100 以下 | 1.50% | |||||||
100-500 | 0.80%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1-2 |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3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 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2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议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 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 (磋商文件另有规定 的除外) ;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 期的;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7 | ★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8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 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9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 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情形的; |
10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 串通投标的情形:(一)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 个人编制;(二)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 宜;(三)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 人员为同一人;(四)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 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 出; |
11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2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 |
序号 | 评 分 因 素 | 分值 | 备 注 |
(1) | 商务部分 | 30 | |
(2) | 技术部分 | 60 | |
(3) | 价格部分 | 10 | |
合计 | 100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说明 | 得分 |
1 | 基础分(2分) | 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分;一般技术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减一分,扣分最高不超过2分。 | 0-2分 |
2 | 相关项目业绩(8分) | 投标人近三年服务过的类似餐饮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加4分,满分8分。 | 0-8分 |
3 | 企业证书(9分) |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备三项体系证书,分别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满分得9分,不提供不得分。 | 0-9分 |
4 | 拟派项目人员(5分) | 企业投入该项目人员齐备,组织机构完善4-5分;企业投入该项目人员较齐备,组织机构较完善2-3分;企业投入该项目人员不齐备,组织机构不完善0-1分。 | 0-5分 |
6 | 厨师证明(6分) | 具有厨师高级技能证书每个2分,最多得4分;具有厨师中级技能证书每个2分,最多得2分。 | 0-6分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
1 | |||||
2 | |||||
3 | |||||
4 | |||||
… | |||||
总价(元) |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后报价 | 其他声明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其他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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