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项目和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汤铺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0.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bw20230712-36
预算金额20.5万元
招标公司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奚凯13986512
中标公司湖北先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5万元
中标联系人夏天佑
公告正文
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项目和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汤铺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BW20230712-36
二、项目名称
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项目和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汤铺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先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与赤壁一路交汇处(亚坤·帝景豪庭3幢1单元1501号)
中标(成交)金额:205000.00元(贰拾万零伍仟元整)
项目负责人:夏天佑
服务类
名称: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项目和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汤铺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范围:为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项目和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汤铺岭)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完成相应报告文书并协助业主报批等工作,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并取得行政许可批复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程及规范,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并获批复,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曹初霞、贺爱斌、钱骏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年7月20日
2、评审地点: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成交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递交1份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未按上述规定程序规定进行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资本大厦10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迎宾大道建筑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13986512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凯
电话:1387197003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BW20230712-36
二、项目名称
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项目和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汤铺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先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与赤壁一路交汇处(亚坤·帝景豪庭3幢1单元1501号)
中标(成交)金额:205000.00元(贰拾万零伍仟元整)
项目负责人:夏天佑
服务类
名称: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项目和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汤铺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范围:为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项目和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汤铺岭)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完成相应报告文书并协助业主报批等工作,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并取得行政许可批复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程及规范,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并获批复,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曹初霞、贺爱斌、钱骏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年7月20日
2、评审地点: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成交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递交1份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未按上述规定程序规定进行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资本大厦10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迎宾大道建筑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13986512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凯
电话:1387197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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