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肃宁县城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肃宁县城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肃宁县城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肃宁县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肃政复【2023】8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特许经营者自行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实施地点:肃宁县城区 (2)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建设期);(3)特许经营区域: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为肃宁县城区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区供热区域,主要为:西至西绕城公路,东至东绕城公路,北至朔黄铁路线,南至南绕城公路。特许经营期内如供热专项规划范围有调整,经实施机构同意,项目特许经营区域相应调整。特许经营区域内,对于正在运营且未被整合的地热井产权单位,按肃宁县供热有关规定进行供热经营,如达不到政府相关文件标准要求,政府方应及时接管,并委托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对其进行接管,政府方有义务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4)项目建设内容:特许经营期内,通过股权合作、资产购置、租赁等形式整合肃宁县城区供热资源,建设完善以地热能源为主,其他供热方式为辅的多热源联合供热系统,实现肃宁县城区地热能源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收费的集中供暖体系。本项目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城区现有地热井、换热站及配套地热供暖设备设施、供热一次管网等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建设内容以中标特许经营者提出、实施机构认定的工程方案为准)。特许经营期内,城区新增供热区域及方式依据肃宁县城区供热规划要求确定。(5)服务标准:1)供热服务标准:根据《肃宁县供热用热管理办法》,供暖时间自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期内,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除不可抗力和热用户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供热单位按规定保证正常、稳定、连续供热;建立供热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在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2)运营标准:依据《肃宁县地热井回灌实施方案》及相关供热标准文件要求,通过股权合作、资产购置、租赁等形式整合肃宁县城区范围内供热资源,实现城区范围内地热能源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收费的集中供热体系,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回灌率达到95%,确保城区范围内集中供热活动持续、稳定、可靠开展。辅以现状分散式燃气、空气能等辅助热源实现城区供热保障。3)工程建设标准:符合国家、河北省、沧州市及肃宁县有关供热工程建设标准,符合“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
2.2招标范围: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区域内,主要负责集中供热相关工程、设备、设施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修养护及期满移交。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标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29 09:00 至
2023-09-0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肃宁县城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肃宁县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肃政复【2023】8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特许经营者自行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实施地点:肃宁县城区 (2)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建设期);(3)特许经营区域: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为肃宁县城区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区供热区域,主要为:西至西绕城公路,东至东绕城公路,北至朔黄铁路线,南至南绕城公路。特许经营期内如供热专项规划范围有调整,经实施机构同意,项目特许经营区域相应调整。特许经营区域内,对于正在运营且未被整合的地热井产权单位,按肃宁县供热有关规定进行供热经营,如达不到政府相关文件标准要求,政府方应及时接管,并委托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对其进行接管,政府方有义务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4)项目建设内容:特许经营期内,通过股权合作、资产购置、租赁等形式整合肃宁县城区供热资源,建设完善以地热能源为主,其他供热方式为辅的多热源联合供热系统,实现肃宁县城区地热能源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收费的集中供暖体系。本项目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城区现有地热井、换热站及配套地热供暖设备设施、供热一次管网等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建设内容以中标特许经营者提出、实施机构认定的工程方案为准)。特许经营期内,城区新增供热区域及方式依据肃宁县城区供热规划要求确定。(5)服务标准:1)供热服务标准:根据《肃宁县供热用热管理办法》,供暖时间自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期内,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除不可抗力和热用户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供热单位按规定保证正常、稳定、连续供热;建立供热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在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2)运营标准:依据《肃宁县地热井回灌实施方案》及相关供热标准文件要求,通过股权合作、资产购置、租赁等形式整合肃宁县城区范围内供热资源,实现城区范围内地热能源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收费的集中供热体系,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回灌率达到95%,确保城区范围内集中供热活动持续、稳定、可靠开展。辅以现状分散式燃气、空气能等辅助热源实现城区供热保障。3)工程建设标准:符合国家、河北省、沧州市及肃宁县有关供热工程建设标准,符合“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
2.2招标范围: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区域内,主要负责集中供热相关工程、设备、设施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修养护及期满移交。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标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29 09:00 至
2023-09-0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肃宁县武垣路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楼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羡国军 | 联系人: | 肖亚峰 |
电话: | 0317-5033026 | 电话: | 0311-83055039-8816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3055026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boaozb@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13001619032050500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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