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城市核心区开展烟台文旅形象户外广告宣传及潍烟高铁列车冠名宣传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城市核心区开展烟台文旅形象户外广告宣传及潍烟高铁列车冠名宣传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251 三、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通过户外广告宣传,立体化展示和宣传“仙境海岸 品重烟台”城市品牌形象。 A包:济南火车站出站口西通道牌坊、济南站出站通廊LED屏、烟台公交候车亭、烟台17路公交车身广告宣传; B包:济南东站LED屏及济南西站候车大厅西北角扶梯上方灯箱广告宣传; C包:烟台高铁南站出站口西广告牌、进站VIP通道广告灯箱及火车站北广场出站通道广告宣传; D包:烟台出租车车顶LED媒体广告宣传; E包:烟台北马路火车站对面维特风尚酒店墙体广告宣传; F包:荣乌高速机场段及沈海高速烟台段广告宣传。 四、预算金额:A包:72万元,B包:35万元,C包:27万元,D包:6万元,E包:15万元,F包:30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A包:采购人拟在济南火车站出站口西通道牌坊、济南站出站通廊LED屏、烟台公交候车亭及烟台17路公交车身进行广告宣传,而通广传媒(烟台)有限公司具有以上位置的独家广告经营权,基于以上原因,建议该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B包:采购人拟在济南东站LED屏及济南西站候车大厅西北角扶梯上方灯箱进行广告宣传,而济南华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有以上位置的独家广告经营权,基于以上原因,建议该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C包:采购人拟在烟台高铁南站出站口西广告牌、进站VIP通道广告灯箱及烟台火车站北广场出站口广告牌进行广告宣传,而烟台丰色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具有以上位置的独家广告经营权,基于以上原因,建议该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D包:采购人拟在烟台出租车车顶LED进行广告宣传,而烟台观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具有以上位置的独家广告经营权,基于以上原因,建议该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E包:采购人拟在烟台北马路火车站对面维特风尚酒店墙体进行广告宣传,而烟台小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具有以上位置的独家广告经营权,基于以上原因,建议该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F包:采购人拟在沈海高速烟台段K439+576M处跨桥双面及荣乌高速机场段K183+048M处跨桥单面(去机场方向)进行广告宣传,而烟台小螺号传媒有限公司具有以上位置的独家广告经营权,基于以上原因,建议该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A包:通广传媒(烟台)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贸中心A座1705室。 B包:济南华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明湖天地C楼2-602室。 C包:烟台丰色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芝罘区福茂路150号。 D包:烟台观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青年南路462号电子商务创新港703室。 E包:烟台小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12号。 F包:烟台小螺号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7号B3号楼1815室。 七、公示期限: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0535-6253679 代理机构: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709837 财政部门:烟台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535-6688070 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发 布 人: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6日 我要参与论证资料.pdf 采购公告.pdf 采购需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