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支河路(拾光樾区间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支河路(拾光樾区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邗行审投[2023]101号关于丰支河路(拾光樾区间道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兴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南起研发路,北至安桥路。
2.2工程规模:本期道路全长约256m,道路红线宽为1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2.3招标范围:丰支河路(拾光樾区间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和工程保修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12.3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 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人;
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总监理工程师无在手工程或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 号文的相关规定。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其它要求:
3.10.1投标人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10.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 日09时30分,地点为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兴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
邮编:225000 |
邮编:225000 |
联系人:卜主任 |
联系人:杨梅、张娜 |
电话:0514-87960953 |
电话:0514-80550756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sdczbdl@163.com |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