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芜湖海事局VTS系统国产化升级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48.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jcqwh20240004
预算金额148.8万元
招标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芜湖海事局
招标联系人程振宇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唐晨18305530407
中标公司大连陆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CJCQWH20240004(招标文件编号:CJCQWH20240004)
二、项目名称:芜湖海事局VTS系统国产化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陆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林学子街2-3号605室
中标(成交)金额:148.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卫红 莫毅民 孙志平 唐红梅 程振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90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18305530407。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芜湖海事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北京西路5号
联系方式:程振宇,0553-3716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方式:唐晨,183055304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振宇
电 话: 0553-3716358
二、项目名称:芜湖海事局VTS系统国产化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陆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林学子街2-3号605室
中标(成交)金额:148.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大连陆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芜湖海事局VTS系统国产化升级 | 在VTS中心通过现有VTS网络,采集接入现有雷达数字回波;进行录取和跟踪;部署多信源融合服务软件,融合所有传感器信息,包括所有雷达跟踪轨迹和AIS跟踪;部署记录回放软件;在5个现有工作台上部署交通显示与控制软件;保留现有VTS系统作为热备份并可同时使用,形成双系统工作模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0个日历天 | 在VTS中心通过现有VTS网络,采集接入现有雷达数字回波;进行录取和跟踪;部署多信源融合服务软件,融合所有传感器信息,包括所有雷达跟踪轨迹和AIS跟踪;部署记录回放软件;在5个现有工作台上部署交通显示与控制软件;保留现有VTS系统作为热备份并可同时使用,形成双系统工作模式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卫红 莫毅民 孙志平 唐红梅 程振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90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18305530407。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芜湖海事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北京西路5号
联系方式:程振宇,0553-3716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方式:唐晨,183055304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振宇
电 话: 0553-371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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