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山东惠普特种玻纤有限公司
所在地:泰安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1,831.15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惠普特种玻纤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本息共计1,831.15万元,本金1,254.14万元,截止2018年12月20日的利息577.01万元(2018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上述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由第三方山东惠普矸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位于新泰市新汶工业园区(厂区北院)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新泰市新汶工业园区(厂区南院)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主从债权已经法院判决有效,在法院执行程序中。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惠普特种玻纤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8年4月25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泰市新汶工业园区,认缴出资额1488.12万元,实缴出资额1000万元。该公司由抵押人山东惠普矸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2014年100%的股权转移至新泰市新汶街道科技教育服务中心(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均未变),法定代表人张淑刚。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无碱玻璃纤维纱、玻纤布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正常年检,主体资格存在,企业仍在经营。
经向新泰市房产土地登记部门、车辆管理部门查询,未能查询到主债务人相关财产登记情况。
二、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最高额1300万):第三方山东惠普矸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位于新泰市新汶工业园区(厂区北院),证号为新国用(2008)第0136号、0137号、0138号、0139号,面积共计155417平方米,工业出让土地,他项权证号为新他项(2012)第0176号。
抵押物二(最高额300万元):第三方山东惠普矸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位于新泰市新汶工业园区(厂区南院),证号新国用(2008)第0140号,面积24688平方米,工业出让土地,他项权证号为新他项(2012)第0128号。
经现场查看,该处土地为抵押人南厂区的一部分,南厂区共计约200亩,仅抵押了37亩。
三、诉讼情况
2015年8月20日,我公司对债务人山东惠普特种玻纤有限公司、山东惠普矸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泰市新汶街道科技教育服务中心向新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12月31日,新泰市人民法院作出(2015)新商初字第11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山东惠普特种玻纤有限公司偿还我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我公司就上述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山东惠普矸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泰市新汶街道科技教育服务中心在48812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处于执行过程中。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资产抵押着位置较好的抵押物,抵押已在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权变现前景较好。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8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对上述资产及效力自行调查判断并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31-82079861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婷婷
联系电话:0531-8207976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