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象山海螺码头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象山海螺码头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园
建设内容: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不进行水工构筑物施工的情况下,将配套码头原3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兼靠1万吨级)升级为2个10000吨级散货泊位,吞吐量45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500万吨,均维持不变。改造工程实施后,装卸货种包括水泥熟料、石灰石、石膏、粉煤灰、矿粉、成品水泥。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气治理措施:斜槽、各转运站都配置了合适的滤袋收尘器,皮带机采用全封闭形式;引桥及码头上的输送廊道都采用钢结构形式;已配置雾炮抑尘车。
二、废水治理措施:码头人员生活用水依托厂区生活设施;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已配套输送管道、水泵以及暂存池等辅助设施;船舶均自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产生的油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公司已与宁波鑫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委托其处置船舶舱底油污水;船上设有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可自行处理船上人员生活污水,正常情况下不必送岸处理。公司已与宁波鑫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可委托其处置船舶生活污水。
三、噪声治理措施:已选购低噪声高效率的装卸作业设备,高噪声作业部位采用个人听力保护措施;机械和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均保持正常运转,未出现故障噪声;港区夜间禁鸣;已落实自行监测计划,未出现噪声超标现象。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船舶生活垃圾、维修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码头维修废物、废油漆桶收集后运至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改造工程不涉及危废暂存库的新建及扩建。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日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公司网站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宇斌
电话:1396781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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