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天心区民政局天心区2018年政府购买社工站项目标段三合同公告
金额
63.4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cg-2020032001372
预算金额63.4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GK-20200320013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区民政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培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天心区2018年政府购买社工站项目标段三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00320013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天心区2018年政府购买社工站项目标段三 其他社会服务 标段三:街道社工站项目三 项目内容:按照采购方要求,全面建设文源、青园、桂花坪、黑石铺4个街道各建立1个街道社工站,负责社工站日常运营及管理,协助街道在社会救助领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城乡社区建设领域以及其他民政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建设示范性街道社工站。 项目要求: 1、社工站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 2.、每个站至少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年龄均在45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项目执行第一年至少1人具备社会工作背景,第二年至少1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第三年至少2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为工作人员购买五项保险。 3、根据各街道的特点和重点服务对象需求,每个站每年至少开展2个社会工作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开展大中型活动(30人以上的活动)2次,小组4个,个案10个。 4、完成各街道枢纽型志愿服务团体的注册并对团体进行管理和运营。每年开展志愿者培训4次,每次不少于30人,进行志愿者网上注册至少400人。 5、每个站按月提交月度工作简报、按半年提交中期工作报告,按年提交末期工作报告。 6、加强外部宣传,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媒体报道2次,在省级媒体上发表经验性文章1篇。 7、对本项目进行专业督导。 服务期限:2019、2020、2021年共3年 1 634320
 合计金额小写: 63432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叁万肆仟叁佰贰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4-01 —— 2020-12-3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按投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进行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68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年度总金额的2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372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半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4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372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00,说明: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剩余部分,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长沙市培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7919018800001491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行业规范及标准执行协议,履行义务,服务的质量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执行。

2、乙方应负责项目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服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4、甲方有权了解和检查乙方的服务情况,乙方应提供相应的便利。甲方检查发现服务中存在问题,乙方必须给予答复并提出改进方案。若发现整改未到位,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相应的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以实际完成服务指标量及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成交人每个月定期向甲方提交统计后的汇总数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计划、相关表格的完成情况、资料录入情况等)。

验收标准:

1、每年分三次支付项目该年度的费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年度总金额的20%,半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40%,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剩余部分。

2、半年度付款和年度付款前,甲方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并在甲方收到评估报告后20日内付款。

3、乙方半年度考核评估若不合格,甲方不予支付当期费用,乙方须进行整改。甲方再根据乙方年度评估的总体情况,支付相应费用。

4、项目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支付至年度合同总价款的100%,评估结果为良好的支付至年度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罚款进行扣除,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支付至年度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罚款进行扣除,评估结果不合格的,该项目终止,剩余款项不再支付。

5、甲方在年度评估后进行该年度最后一次付款,之后不再结算该年度的项目费用。

6、评估以甲方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1.要求乙方按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开展服务。2.对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3.对乙方承接的项目进行考核。

(二)义务:1.按约定支付服务费。2.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采购文件的不合理要求。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1.有权要求及时办理有关服务费用的结算手续。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二)义务: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开展服务。2.应依照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妥善保存服务相关资料,及时响应甲方的抽查、调阅等要求,并积极配合有关部分的监督检查。3.乙方内部的劳动纠纷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4.乙方因开展服务产生的与第三方纠纷,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7.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如甲方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期限30个工作日未向乙方支付服务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当期应付款项的10%承担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如半年度和年度两次评估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相应的当期合同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南栋2111室 地址: 司马里38号
法定代理人: 刘顺来 法定代理人: 罗栋光
委托代理人: 陈娜 委托代理人: 黎婷
电话: 0731-85899105 电话: 0731-85598684
传真: 0731-85899105 传真: 0731-85598893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doc
  2.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doc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89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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