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虫控服务招标_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万海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标题: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虫控服务招标

有害生物服务项目招标说明书

我公司拟对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四号大街29号顶正包材有限公司(包括现有生产工厂车间及仓库、职工餐厅、原辅料库、成品库、办公区等区域)的有害生物综合防控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第一部分:商务说明

一、采购项目名称:有害生物综合防控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服务期限: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有害生物综合防控服务(包括蟑螂、鼠类、蚊蝇和偶发性飞虫等)

202371日到2025630

三、前期调研形成的针对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的书面有害生物防治方案和详细报价单,报价参照各虫害公司报价依据。

四、投标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必须有包含有害生物综合防控服务(包括蟑螂、鼠类、蚊蝇和偶发性飞虫等等项目)。

2、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A级(或杭州乙级以上)

3、代表公司参加投标的人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且出具至少6月的该公司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出席,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能开具正规服务发票,抬头与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中途更改。若有改动,本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6 3 14 00

六、开标评标时间:20236 3 14 00

七、招标数量:拟定1个中标单位承揽20237月至20256月虫害服务工作

八、虫害工作内容:

详见第二部分 虫控要求

九、费用结算:由我司与中标单位结算,先施工,后付款。中标单位施工满一个月,签署《施工确认书》后将本月费用开具杭州市服务业统一发票给我司,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十、中标单位服务品质考核标准:由我司品保处每月进行考核 详见《考核表》

十一、招标流程说明:

1.招标说明会:2023 5 17 日在杭州顶正行政楼二楼召开此次招标的说明会,说明具体事项,解答投标商问题。

2.投标保证金:为确保投标商能按照规定参加投标,有意向之投标商应在招标会前,将投标保证1万元整转账至我司帐号,并将杭州顶正财务部开具的收据交予我司采购招标人员。

称: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

号:367558326740 号:91330100609168831K

3.投标方式:招标会当天将投标书密封盖章送达至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29 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 法务收

投标书采用杭州顶正统一格式(详见附件),如不一致,投标书无效。

4.决标方式:我司将对投标价有优势的投标商进行进一步议价,以议价后的最终价格为准。

5.未中标的投标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全额退还,退款日期以杭州顶正通知中标结果为准,退款时需提供杭州顶正财务开具的收据原件。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少于合同期内预估虫害服务费的5%),并于中标后一周内补足差额部分。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一个月内归还。

十二、竞标的相关规定及竞标办法:

1 竞标原则:

竞标公司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竞标公司不得互相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竞标公司的公平竞争,损害本公司或其他竞标公司的合法权益。

禁止竞标公司以向本公司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如有违反上述原则本公司有权利没收全部竞标保证金,并取消其在本公司的竞标资格。

各公司如对本次竞标活动及阅读相关竞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向本公司进行咨询。

联络人员:采购科 李琼 / 品保处 万海艳

: 0571-28009758// 28061839 邮箱:liq2 @thpmg.com.cn

⑥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如本公司人员有故意刁难、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行为的,投标单位可向我司纪律部门进行检举,检举管道:

检举专线电话:(0213175-4232

检举专用邮箱:pmijj@thpmg.com.cn

检举专用微信:beizhi742891226

本公司负责本次竞标案的全部解释权。竞标方由于对竞标相关文件的阅读、理解有误,导致的后果与风险均由竞标方自行承担,不得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申辩及索赔。

⑧各竞标公司应将标书之报价相应资料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名(投标人)或盖章后于竞标当日交至我公司法务人员。

2 报价说明:

各公司应认真阅读相关竞标文件之规定,本着诚信、务实的理念,结合公司的实际承受能力,慎重、如实地编制报价单。

3、议标:

各公司标出第一次标价经评审小组审核后,与各公司分别进行议标,竞标公司可再次对标价进行确认或修正。最后的决标以修正后的标价为准。如本公司检核有2家及以上的竞标单位最后一次议价结果误差值在总数1%以内,本公司有权要求竞标公司再次增加竞价报价。

4、决标:

招标的结果是否有效及具体的中标公司,本公司有权择日另行公布。

十三、违约处理办法

1.投标商未按我司规定进行招标,我司可扣缴投标保证金。

2.若投标商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我司有权认定其投标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3.中标商无故不执行合同或违反合同规定,我司可扣缴履约保证金,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十四、投标商的投标动作视为对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的认可。除非双方合同中另有约定,或有书面的相反表示,否则本招标文件的内容自动成为招标后双方所订合同的一部分。

十五、对此次招标工作,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六、因本次招标及后续签约、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人员的变更增加,相应的虫害用品为统包式报价,不因为人员的增加而增加费用(自行报价中考虑)

十八、 以上若有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杭州顶正品保处万海艳(TEL0571-28003296)。

十九、招标文件附件:

1.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2. 附件二:报价清单

3. 附件三:投标书

4. 附件四:杭州顶正虫控需求明细

5. 附件五:《考核表》

二十、投标文件要求:

特别说明投标需带文件:

1. 最新五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本人在职证明资料(社保)。若法人代表出席,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虫控服务价格表加盖公章(填好第一次报价)及有电子报价单的U盘。

5. 虫控服务投标书加盖公章(填好第一次报价,数据必须和报价单吻合)。

6.《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签字盖章

附件 、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

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

为确保贵我双方的合作能以诚信为基础,杜绝欺诈行为,我方同意向贵方承诺如下:

一、我方承诺在所有与贵方有关的项目投标过程中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文件,如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制件及投标文件均是完整、可靠的,我方保证不会向贵方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误导贵方以便获得中标。

二、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在投标贵公司项目的过程中有以下行为的,属于我方违反本诚信承诺,我方同意向贵方承担法律责任,即向贵方赔偿人民币2万元和由此造成的损失。不管这种情况的发现是在招投标过程中还是在招投标过程后,也不管我方以这种虚假资料是否获得中标,我方将无限期承担上述责任。

1、提供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制件以及其他投标文件内容弄虚作假;

2、和其他投标商之间存在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关系的;投标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

3、在竞标中,与其他投标单位进行串标、抬标、弄虚作假、欺诈等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

4、中标后有转让、转包或采用挂靠单位的;

5、在投标过程中及得标后采用送高档礼品、以贿赂等违规违法手段对贵方招标、决标、使用单位、验收及贵公司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公关之行为。

三、我方已经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四、如果我方中标并在签订合同后被发现违反本诚信承诺,我方同意贵方可以与我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我方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向贵方承担除本承诺规定的违约责任外,还要承担中标后签订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向贵方赔偿由于解除合同造成贵方损失的两倍。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人代表签字:

日期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规范经营秩序、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商业环境、维护双方的根本利益,本公司就向顶正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现行所有有关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进行正当商业交往。

二、不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向贵公司或贵公司员工进行贿赂。前述“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宴请娱乐消费等。

三、不以任何名义在帐外暗中给予贵公司或贵公司员工回扣、提成等。

四、不与贵公司或贵公司员工发生私人之间的借款、投资等行为。

五、本公司拒绝在交往活动中的一切商业贿赂行为,保证绝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六、若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员工出现任何违反本承诺书约定的行为,一经发现,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所有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导致贵公司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七、本承诺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承诺书为双方签订之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检举管道:

1、检举专线电话:(0213175-4232

2、检举专用邮箱:pmijj@thpmg.com.cn

3、检举专用微信:beizhi742891226

4、检举企业微信:检举专用微信

5、资料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688B1

P.M.I.总管理处稽核部 检举专员(收)

邮政编码:201103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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