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安庆石化腈纶总降110kV开关室安全隐患治理腈纶总降110KV GIS集控系统及保护屏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0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委托,对安庆石化腈纶总降110KVGIS保护系统所需腈纶总降110KV GIS集控系统及保护屏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220-2955-17585-B1 2.项目内容:安庆石化腈纶总降110KVGIS保护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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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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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继电保护屏110/35/6kVDC220V5A双以太含差动保护,高后备保护,低后备保护,非电量保护 |
7.00 |
台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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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110kV 环形结构 双网 12 400 |
1.00 |
套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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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1月31日、安庆石化采购中心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投标方需提供承诺:本次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能接入现有的各系统或子系统,完好兼容,投标方在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的接入费用。 2.提供投标范围内的保护装置(110kV变压器保护装置、110kV线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110kV母联保护装置)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需取得许昌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或电科院试验验证中心或同等资质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3.提供220kv微机综合保护装置(220kV母差保护、220kV主变、220kV线路保护)近三年(2018年-2020年)业绩总数不少于30套的成功商业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 4.投标商的保供能力:提供110KV微机综合保护装置(110kV变压器保护装置、110kV线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110kV母联保护装置)近三年(2018-2020年)业绩总数量不少于20套的成功商业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 5.投标产品(110KV电压等级保护)在国内具有不少于5年的正式商用经验。投标人须提供截止至本次开标日期满5年的合同复印件1份(如果开标日期为2021.12.20,则需提供2016.12.19之前的合同)。1、单笔供货合同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2、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3、如不满足否决投标。 6.投标商必须是生产商,投标范围内的主要关键设备(调控系统软件、保护装置)为自有产品,提供由许昌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或电科院试验验证中心或同等资质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具有软件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 5级证书。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提供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8.投标人必须提供ISO9001或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涵盖标的物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2月18日 8:00至2021年12月24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12月29日 09:00前与徐旭联系,技术咨询请与万 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1、技术文件必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有偏离,允许正偏离。负偏离需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中列出并说明,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19.投标说明:(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他关于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的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为准。 (4)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5)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流程和金额正常支付。 (6)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7)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8)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10)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11)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12)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阳光供应链采购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阳光供应链采购承诺书》)。 (13)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A)未按规定时间推动阳光供应链承诺书实施招标的。 (B)未按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C)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D)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20.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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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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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徐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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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5-86486171(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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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wzxux@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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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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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万 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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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56-5374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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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wanj698.aqsh@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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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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