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西区浯水道社会足球场运营服务外包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gpc-2024-f-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22-2822717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康老师232782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河西区浯水道社会足球场运营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HXGPC-2024-F-0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西区浯水道社会足球场运营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河西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西区浯水道社会足球场运营服务外包1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西区浯水道社会足球场运营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西区浯水道社会足球场运营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保 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 证原件以备查验)。 3、投标人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 自行编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投 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完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记录(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 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8、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记录(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 上述资质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被拒绝处理上述资 质证件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按被拒绝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 西区财政局205室)进行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采购文件为现场领取(不支持邮寄),售价为0元/套(注:招标文 件 WORD 版与 PDF 版文件如有差异,以PDF 版文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4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4室) 七、其他 项目需求 1、项目隶属:天津市河西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2、项目性质:河西区浯水道社会足球场属于社会公益性服务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开展足球 运动及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不得用于其他与体育事业无关的经营活动。 3、项目内容:河西区浯水道社会足球场座落于河西区浯水道58号,包括“一大两小”3个 人工草坪足球场和1块天然草坪足球场,即:天然草坪足球场1块(120m×170m)、11人制 标准人工草坪足球场1个、7人制标准人工草坪足球场2个。将上述4个社会足球场地的运 营管理服务外包给成交单位进行第三方管理,包含院内附属用房等(北侧附属用房、西北侧 附属用房)。 4、社会足球场安排的场次及分配 运营应符合《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天津市全民健身计 划 2021-2025》等相关要求。为了体现社会足球场的公益性,开放运营以低收费为主,同时 应有免费场地和免费时段对公众开放。场地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 少于330 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 小时。 ·人工草坪球场: (1)每周一 白天轮休,维护保养场地、检修设施设备,晚间低价经营。 (2)每周二至周五 ①6:00-12:00对社会免费开放,运营方管理和经营。 ②14:00-18:00 青训比赛,体育局管理;运营方提供服务。 ③除①②外其他时间低价经营,运营方负责管理和经营。 (3)每周六、日 ①6:00-8:00对社会免费开放,运营方管理和经营。 ②8:00-12:00 青训比赛,体育局管理;运营方提供服务。 ③除①②外其他时间低价经营,运营方管理和经营。 ·天然草坪球场: 每年固定养护期6个月,使用期6个月。使用期内的开放时间参照人工草坪球场开放时间(目 前该场地内无灯光,故夜间无法开放)。天然草坪球场实行团体预约制,优先承接青少年训 练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每周一白天时间该场地保持轮休,维护保养场地、检修设施设备完 好率。 5、社会足球场对外经营限价及运营费用 (1)社会足球场对外经营限价 为了体现社会足球场的公益性,开放运营以低收费为主。本着低于市场的价格、惠及河西足 球运动爱好者的原则,球场对外经营价格确定为:7人制人工草坪足球场地租赁价格不高于 350 元/场(含晚场电费);11人制人工草坪足球场地租赁价格不高于450 元/场(含晚场电 费);天然草坪足球场地租赁价格不高于1000元/场。 (2)运营期间 1)河西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每年对球场运营方收取10.5万元体育设施设备场地使用费。 2)球场及附属用房每年发生的水(含中水)、电、网络、垃圾清运等全部养护及维修费用由 运营方承担并按时缴纳。 3)成交单位应统一购买场地团体意外险和公众责任险,用于球场运营期间,外来球场锻炼、 训练、比赛人员的保险。 6、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相关规定等监督检查球场场地、设施设备等完好 率,球场管理与服务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成交单位进行纠正。 (2)负责足球场地、附属用房及水、电等公共设施配套到位,协调解决球场、附属用房及设 备等所用水(含中水)、电正常供应。 注采购人只负责足球场地、附属用房及水(含中水)、电设施,其他设施由成交单位负责。 (3)负责督促成交单位建立健全应急救护措施和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 监督成交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消防、应急等主体责任。 (4)采购人应安排专人负责与成交单位沟通协调,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5)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成交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保险资料及运营管 理数据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对成交单位未按要求执行的,及时提出并 督促整改。 (6)优先保障采购人占用社会开放时间、低价经营时间组织重大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活动, 举办青少年业余足球联赛、河西中小学足球赛,承办市、区竞技体育赛事等。 (7)如遇政策调整,或者根据市、区政府规划需征用该场地等特殊情况,采购人可单方无 责终止合同,但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单位。 7、成交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成交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市、区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球场应急救护 措施和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须的应急药品及医疗器械;须安排专 人24小时值班,随时处置各种临时性的事务和突发性事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培训和演 习;对球场各项安全、消防、应急等工作负总责。 (2)成交单位应在场地出入口显著位置,悬挂统一规范的标牌,并向公众公示经营主体营 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照,公示开放时间、收费标准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安全须知; 管理单位、责任人、运营团队、投诉电话等有关管理信息,并报区体育部门备案。因维修等 原因暂停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公布。 (3)成交单位负责对球场人工草坪、天然草坪、围网、灯光设施、设备等定期进行日常维 护和保养,对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维护场地内保持无杂物,围网灯杆无 漆皮脱落、锈痕,灯光始终保持照明状况良好,灯具无损坏。场地维修、设施设备更换要保 持原厂原件、原建设标准。 (4)成交单位负责引导进入球场人员遵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觉维护球场秩序, 统一服装,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爱护场内器材、设施严禁足球场内吸烟,嚼口香糖、吐痰、 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携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油质物品入内;严禁嬉戏、打架 斗殴、携带宠物进入场内。 (5)应按照需求书第四条社会足球场安排的场次及分配,做好球场对社会免费开放、青少 年业余训练、中小学足球活动和各项赛事等服务保障工作;球场对外经营用于“以场养场”,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自行提高对外经营价格;严禁将球场整体运营管理权转包或者全 部肢解分包给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运营权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同时严防“黄牛”倒 卖场次现象。 (6)成交单位应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严禁在体育活动中宣传 迷信、邪教、色情、暴力和其他不健康的内容,不得利用体育活动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未 适当履行管理、维护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成交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0人,需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身 份证、资格证、经验证明、劳务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包括管理人员(具备3年以上管 理经验)、服务人员(如需教学,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须具有从业资格证)、保洁人员、 安保人员、财务人员及天然草坪专业养护技术人员。 (8)成交单位管理及服务人员:是指成交单位派出的符合本合同资格条件的、在采购人从 事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以内工作的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在劳动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 等各方面均隶属于成交单位。成交单位有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其与外包服务人员合法 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得因与外包服务人员间就劳动法律关系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或瑕疵 影响其履行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9)成交单位如需开展体育类校外培训业务,需满足《天津市非学科(体育类)校外培训 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条件要求,取得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考核。 (10)成交单位应加强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用,按相关要求定期向采购人提供 全面的运营管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会员会籍台帐、销售凭证及服务过程记录、经营主体财 务数据报表等,同时应在相关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中为采购人开通运营管理数据全面查阅权 限。 (11)如遇政策调整,或者根据市、区政府规划需征用该场地的,成交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采 购人,自接到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15天内完成撤离工作。 8、双方违约责任 (1)采购人无故干扰成交单位正常营业,造成成交单位较大损失的,可视为采购人违约, 成交单位有权终止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成交单位违约,成交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 终止本合同: 1)社会反映球场管理服务质量差、12345 等政府综合服务平台投诉较多、社会满意度较低, 或者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损失的。 2)成交单位未经采购人同意,以各种名义、各种方式将球场转给第三方经营管理或使用的, 或者将球场场次时段外包社会球队或俱乐部经营管理或使用的,及利用球场附属用房、空置 场地,球场围网、围墙等进行商业开发、商业利用的。 3)成交单位擅自改变球场用途或破坏房屋结构、球场原建设设计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 担修复原貌的各项费用。 4)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人员费、场地费、球场水(含中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 的。 注:人员费包含: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福利费、五险一金费(若为 退休人员,需要缴纳商业保险)。 (3)在法定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下,或者市、区政府根据需要,调整改变合同涉及的社会 足球场使用用途的,合同可终止,不视为各方违约。 9、履约考核方法 参照《河西区社会足球场监督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河西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微山路2号增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2-28227175 电子邮件:tjshxqzfcgzx@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 联系人: 康老师、崔老师 电 话: 23278227 电子邮件: tjshxqzfcg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NLTK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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