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山景区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隧道-监理采购

2024-04-0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信息
??招标单位 南山景区 项目名称 隧道-监理
??招标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联系邮件 zhaobiao@nanshan.com.cn
??质保期 报名截止日期
??招标邮箱 zhaobiao@nanshan.com.cn
竞标保证金信息
??项目保证金 10000.00元 帐户名称 山东新南铝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 233832812142 开户行 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备注
备注:竞价保证金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
供应审计部招标联系人信息
??标书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件
标书汇款相关信息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行号
??标书收费标准 地址、电话
备注:标书费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注明标书费的用途或投标项目名称。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描述
景区观光隧道监理招标 1.00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工程名称:南山景区观光隧道工程 工程位置: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南山景区 二、工程简介 1、景区观光隧道工程设置观光1#隧道、观光2#隧道,起点位于景区大佛东侧,出口位于景区玉佛殿西侧,两座隧道全长860米。 2、 技术标准 主线隧道宽度8.0米、高度6.0米;佛龛宽度7.0米,高度7.0米,深8.9米。 3、使用功能:人行观光隧道(无机动车通行) 4、隧道平纵曲线半径和纵坡:平纵曲线设计满足规范要求。纵断面以满足游人徒步舒适为宜,同时满足两端接线要求。 5、隧道结构设计标准: 设计安全等级:一级 结构防水等级:二级。 6、主要工程规模 景区观光隧道工程设置观光1#隧道、观光2#隧道,起点位于景区大佛东侧,出口位于景区玉佛殿西侧,两座隧道全长860米。 第二章 监理资质和人员要求 一、资质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业绩要求: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类似项目业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记录。 二、监理人员要求 1、监理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监理期间至少需包含总监1人、监理工程师1人,后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监理人员满足现场要求。 2、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须提供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书。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 3、人员到位要求 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按委托人要求及时配置。本工程要求监理驻现场人员按时进场,协助委托人做开工前准备工作。本项目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换监理人员,否则酌情扣减监理费。 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 5、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形式进行报价。 第三章 计划工期及总体要求 1、计划工期:约180天。 开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因各种原因,若施工的工程开竣工日期向后延期,则监理期也相应延期,延期期间委托人不向监理人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监理服务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且满足委托人要求。同时按委托人要求做好有关衔接,积极与其他承包商、供应商做好配合工作。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且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规范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第四章 监理的工作内容 一、监理依据 1、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有关的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3、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4、工程批复文件。 5、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6、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7、委托人相关的程序管理文件。 8、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 二、监理的义务 1、遵纪守法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纪守法,并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因监理人违法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完成各项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指示,自备必需的测试、检验器具,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 3、保证监理人员的安全 监理人应为监理人员办理保险,加强对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发放劳动保护用具,确保监理人员的安全。 4、退场前要求 监理退场前必须审核完成施工方上报的交工资料,按委托人要求提交合格的监理资料,配合委托人完成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核、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手续,退场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才可撤场。 三、监理工作服务范围 1、监理的工作范围 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存档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监理服务的内容 对工程进行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合同与信息管理等监理工作及有关协调服务。 3、服务要求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监理阶段服务内容 1、质量控制 监理质量控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①熟悉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会议,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 ②审查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管理的措施; ③审批项目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分析、调整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和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他管理制度,完善监理规划; ④检查督促施工方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施工方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⑤协助委托人移交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测量控制网,并依据监理规范要求检查和复核有关测量成果; ⑥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监理人须按合同及规范约定进行相应的平行检测;对材料库、堆场,每天做库存记录和使用记录,确保对每批次进场材料的审查验收; ⑦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须采取旁站监理,并制定旁站监理细则。对施工质量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拍照或录像;组织专项质量检查和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和督促整改并落实到底;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及时向委托人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监理资料; ⑧组织并主持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⑨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协助委托人组织并参加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检查验收,出具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⑩对工程进行暂停、复工或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及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送暂停令、复工报审表、事故处理报告及相关资料; ?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工程预验收,参与委托人组织的交(竣)工验收,提交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接受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对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 ?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2、投资控制 监理投资控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①审核施工阶段月度实际完成工程量及资金使用计划; ②审核月度工程进度款,施工方报送进度款申请之日起3日以内完成审核; ③审核材料、设备采购计划、规格型号及数量; ④审核及处理各项施工索赔中与资金有关事宜; ⑤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实施过程见证及监理; ⑥负责对工程预(结)算进行审核(签字盖章),施工方报送结算书起30日以内完成,配合委托人完成工程结算的相关工作。 3、进度控制 监理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 ②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 ③审核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进场时间等计划安排; ④监督及督促施工方按照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当发现工程实际进度可能严重偏离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通知,督促承包单位采取相应的调整及赶工措施。 4、文档及信息管理 监理人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电力方面、消防方面监理规范等有关规范文件进行文档管理。 ①监理人应组织编制监理规划、组织机构表等资料,上报委托人; ②监理单位需配备档案人员,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上报; ③监理单位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安全保管要求的办公设施,采取措施确保项目文件的安全; ④建立符合委托人要求的文件管理制度; ⑤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委托人的《交工技术文件编制方案》,制定《交工技术文件编制细则》; ⑥负责按要求完成合同内工程范围的交工技术文件的收集、整理、编目、组卷、归档工作; ⑦建立工程例会制度,主持监理例会; ⑧对现场检查内容做好相应记录,检查记录不限于工序检查记录、旁站监理记录、材料进出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送检记录等; ⑨监理单位应逐项审查施工方提交的交(竣)工文件,保证文件准确、完整,并满足归档要求; ⑩施工完成后,监理单位应提交监理档案,归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记录、监理日志、监理平行检查记录、会议纪要、周报、月报、监理通知单、监理回复单、信函、进场人员报批资料、进度款申请资料、各类总结和报告、监理过程中相关影像资料等; ?保证所提交的交工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有效性,确保编目、签证规范; ?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化管理、数据维护,完成信息化管理成果交付等相关内容。 5、组织与协调 ①审查工程开工条件,检查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②复核和审查施工单位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供应单位及施工分包商的资质资格; 6、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①监理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②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方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③审查施工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④检查施工方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⑤审查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⑥审查施工方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 ⑦审核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⑧审核施工方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⑨审核施工方是否按合同及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及人员意外伤害险等保险; ⑩监督施工方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的施工作业;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安全设备及工程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 ?督促施工方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承包人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监理人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其立即整改; ?监理单位人员进场前应向委托人报审人员身份证明、相关资质证明、学历证明、业绩证明等资料。 第五章 其它要求 监理人应提供为完成工作所需要的全部人员、设备和其他资源,并组成监理部对这些人员和资源进行组织和管理。 一、现场办公场所 施工方提供监理办公场所,且配备办公必需的基本设施,其余设施由监理人自行配备。 二、交通 监理人应自行配备机动车上下班通勤、现场巡检和公务外出使用。 三、监理例会制度 会议重点讨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重要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跟踪、检查、落实。 四、其他 1、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等要求,履行监理人员职责,及时反馈工程管理情况报告,内容应包含安全、进度、质量、造价等信息。 2、监理人对施工方存在的施工质量缺陷未及时责令施工方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的,或整改后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或如承包人等相关第三方在质量和工期上出现违反合同的情况,监理人无法证明其已按约履行了监理职责的,或者监理人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宜,委托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余下工作,监理人对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相应违约责任。 3、监理人应遵守委托人认可的考勤制度,旷工、迟到、早退等都将按照规定扣除相应的费用。 4、委托人有权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同签订后监督检查项目监理的工作,凡不符合规定并在委托人书面下达通知后仍不改正的, 建设单位有权处罚,累计五次不予整改的,将被认为无法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监理单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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