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原博凯学校改建项目-教学楼接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04.2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0359001b01
预算金额204.25万元
招标公司赵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郭少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煜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工0311-660353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原博凯学校改建项目-教学楼接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0359001B01
招标内容:

【原博凯学校改建项目-教学楼接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博凯学校改建项目-教学楼接建工程已由赵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赵县教育局原博凯学校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赵行审投资审﹝2022﹞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赵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赵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教学楼改造、教学楼北侧基坑回填、教学楼接建等工程。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赵县自强路,原博凯学校院内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本项目最高限价:2042598.74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担任在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它要求:
3.5.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优惠政策。
3.5.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4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参加项目的投标人同时需要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该项目招标文件,否则影响该项目投标信息录入。3)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人:郝工电话:0311-66035378。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7 00:00至2024-02-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8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赵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煜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赵县安济大道107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04号华飞捷座14楼15A18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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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郭少博
联系人: 郝工
电话:
0311-84924371
电话: 0311-6603537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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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hxcwk@sina.com
电子邮件: hebeiyuka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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