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咨询报告编制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鼎峰招[2024]131号
预算金额4万元
招标公司丽水市城市亮化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诗玲159257476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城市亮化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咨询报告编制服务进行采购,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编号: 浙鼎峰招[2024]131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咨询报告编制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
5.6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8日(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代理机构报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7.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未关注相关网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传真、邮寄或电子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报名联系人:沈诗玲联系电话:15925747689(微信同号)、0578-2522968。
8.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0.递交文件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
11.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
13.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14.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城市亮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578-2669358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8-2071782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应芳芳 联系电话:0578-2522968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联系电话:0578-2082121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1楼
采购人:丽水市城市亮化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附件信息:
2024.6.20 定稿招标文件(第二次) 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咨询报告编制服务.docx
123.9 KB
附件 报名表.docx
12.8 KB
1.项目编号: 浙鼎峰招[2024]131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咨询报告编制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
1 | 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咨询报告编制服务 | 完成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的咨询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辅助推进主体项目的采购 | 4万元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
5.6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8日(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代理机构报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7.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未关注相关网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传真、邮寄或电子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报名联系人:沈诗玲联系电话:15925747689(微信同号)、0578-2522968。
8.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0.递交文件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
11.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
13.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14.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城市亮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578-2669358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8-2071782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应芳芳 联系电话:0578-2522968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联系电话:0578-2082121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1楼
采购人:丽水市城市亮化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附件信息:
2024.6.20 定稿招标文件(第二次) 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咨询报告编制服务.docx
123.9 KB
附件 报名表.docx
1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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