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第二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空调及电器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人为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XCG-ZX-2023-140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法: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范围:
标项 | 名称 | 招标内容及范围 | 交货期 |
一 | 空调、办公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收到采购人书面进场通知后30天内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
二 | 饮水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
说明 | 1、本项目标项一预算809133元,标项二预算14956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2、本项目采购分两个标项,投标人可以对两个标项均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3、供货地点位于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接收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供应商可以邮寄或电子邮件(491643138@qq.com)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登记表;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8日09:00时整
八、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齐云路8号凤凰中心广场2号楼1楼开标室(北面进)。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项一16060 元,标项二2080 元,公对公以网银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以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据为准)。
账户名称: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安吉支行营业部
账 号:201000316050655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领取。
十、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储工 联系电话:0572-5690816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0572-5601977 传真:0572-5601397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城投集团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联系人:0572-5690019
附件信息:
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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