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启动段监理
澄清、修改文件
致:各投标人
1、本项目图纸已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1项目概况中“其中本标段建安工程造价约4亿元”修改为:“其中本标段建安工程造价407676010元”。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附表.资信标评审表”评审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经验”中:“本标段建安工程费:40122万元”统一修改为:“本标段建安工程费:407676010元”。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8.2条款修改为:“监理人应按投标承诺的监理人员实际到位,常驻现场。委托人有权根据项目进展实际情况要求监理人增加相应监理人员。所有监理人员的到场和撤场均应经过委托人书面确认。
总监到位率须达到正常工作日(考勤天数按每月22日计)的100%,否则按2000元/天的标准赔偿,监理人员到位率须为正常工作日(考勤天数按每月22日计)的100%,否则按1000元/天的标准赔偿,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可报委托人审批同意后不列入处罚。各专业监理人员按委托人审批的人员进场计划分阶段进场,在进场期间内考勤。支付违约金并不能解除本合同规定的监理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在限期内监理人未能按委托人的要求及时整改,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监理人承担。
上述约定的所有人员考勤以行业主管部门的电子考勤记录为准。”
5、招标文件以前所述与本补充文件(一)内容不符处或相关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一)为准,本补充文件(一)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
6、请各单位及时下载补充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下载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