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中市恩阳区燕飞村弃土消纳场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xn-clcg-2024-14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4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巴中市恩阳区燕飞村弃土消纳场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中市恩阳区燕飞村弃土消纳场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交西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巴中市恩阳区燕飞村弃土消纳场建设项目

2.2 工程地点: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

2.3 建设工期:暂定330日历天

2.4 招标文件编号:THXN-CLCG-2024-140

2.4 招标内容

标的: 商品混凝土 。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分类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使用部位

使用时间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

符合设计与规范标准

m3

140

巴中市恩阳区燕飞村弃土消纳场

2024.10.30

 

2

细石商品混凝土

C20

符合设计与规范标准

m3

168

 

3

商品混凝土

C20

符合设计与规范标准

m3

2497

 

4

商品混凝土

C25

符合设计与规范标准

m3

3378

 

5

商品混凝土

C30

符合设计与规范标准

m3

4105

 

6

商品混凝土

C30水下

符合设计与规范标准

m3

3500

 

7

商品混凝土

C35

符合设计与规范标准

m3

140

 

8

商品混凝土

C40

符合设计与规范标准

m3

100

 

9

泵送费

 

符合设计与规范标准

m3

14500

 

说明: 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量,具体结算型号数量按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供应链系统)注册供应商;

3.2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相关供货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黑名单中;

3.7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企业应拥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8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企业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所代理品牌授权书,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0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4 9 00分至  2024 1019900 (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申请单位:中交西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申请单位:中交西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4  供应商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

4.5  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服务,招标文件仅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10  24 9  00 (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投标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单位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函件。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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