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hsfz-2023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警察学院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陈176050169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建警察学院第四餐厅及教工餐厅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28号佳盛广场C座2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FZ-2023002
项目名称:福建警察学院第四餐厅及教工餐厅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服务要求
租赁面积
最低场地管理费报价
管理经营权期限
投标保证金
1
第四餐厅及教工餐厅
第四餐厅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约1500m现场为准
0元
5年(3+1+1年),从2023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管理期)。
10000元
教工餐厅
约480m现 场为准
0元
服务地点:福建警察学院指定地
装修时间:
拟定装修时间从2023年7月1日开始到8月25日为止,2023年8月26日前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装修改造,并开始营业,为师生提供一个出入安全、干净舒适的就餐环境。
履约保证金:
中标公示期到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该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且无未了事宜时无息退还。若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没收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相应条款约定赔付。
装修改造保证金:
中标公示期到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将装修改造保证金20万元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招标人收到此款项后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公示期到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将餐厅装修图纸提交给招标人确认;若招标人要求对图纸修改的,中标人须2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修改稿,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装修图纸,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各位潜在投标人需悉知。待装修改造及设备更新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 合格达到经营条件后,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审计,若审计达到投入金额要求的,招标人将无息退还装修改造保证金,委托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若未达到招标要求的,中标人须补齐差价,没有补齐的,按照违约处理,终止合同。
采购人特别要求:
1.本招标项目中,第四餐厅及教工餐厅,均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意向委托经营管理期限5年(3+1+1年)。
2.大众快餐的售卖窗口长度不少于总长度1/3;大众餐厅和教工餐厅毛利率不超过35%;美食风
味档口毛利率不超过45%。(本项目所指的毛利率为:大众餐厅、教工餐厅食品主材成本占售卖价的比例不低于65%;美食风味档口食品主材成本占售卖价的比例不低于55%。)                     
3.本项目必须明码标价并接受学校后勤部门对饭菜售卖价格与质量的监管,食品干类约100g/份,有汁类约150g/份,菜品价格严禁高于市场价。大众快餐按要求比例和数量供应低价大众菜品,低、中、高档次菜价比例为3:5:2,即2元及以下占比30%,2元-5元(含)占比50%,5元-8元占比20%);午餐晚餐至少提供1种免费汤;部分基本菜品由招标人进行限价,比如:鸡蛋(含卤蛋、煎蛋)、鸡腿、绿叶青菜等最高售卖价格。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每年为在校全体学生免费提供端午节肉粽和中秋节月饼(肉粽、月饼分别不低于8元价值),为春节期间值班护校的学生70人免费提供年夜饭,人均不低于100元。
5.招标人已建统一移动支付系统,在委托经营管理中,投标人中标后及消费者必须使用“福建警院智慧后勤”刷卡消费系统,该系统的聚合支付平台包含微信、支付宝、银联支付等支付功能,禁止柜台及窗口使用现金交易,否则,招标人每发现一次处罚5000元。
6.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中标人每增加一个档口,每月处罚1万元,以此类推。中标人收取档口管理费,应当与营业额利润相匹配,若招标人收到档口经营人员反映档口管理费过高并提供相应充分依据,则招标人按照相应金额处罚中标人。
7.招标人提供部分员工宿舍4间不超过20人,免收员工宿舍房租,其他员工住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员工宿舍须规范化管理,符合消防安全,分男女员工住宿;中标人禁止随意改变宿舍功能和布局。
      8.投标人中标后必须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担风险,禁止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或超范围经营。首山校区禁止经营烟酒、含酒精饮料及预包装食品等,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超市、便利店、小卖部。
9.已经在招标人经营管理第一餐厅、第三餐厅的餐饮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0.在经营期间,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因外出执行特殊任务所须送餐服务及寒暑假期间值班用餐保障,在疫情防(封)控期间,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对员工封闭管理等疫情防控隔离要求。
若投标人中标后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收回餐厅承包经营管理权,而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未承诺的按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委托经营期限3年。经营期间,中标人未发生合同规定的违约违法行为,且招标人后勤保障处每个月抽取师生或培训学员代表对中标人经营情况进行测评,三年内(每年评价一次)考核评价平均分达到70分及以上,可以续签。后两年合同是否续签,视考核评价结果而定,一年一签,乙方达不到续签条件的,甲方可以不予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详见招标要求及合同文本。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投标人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投标人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备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和规章条例,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3.6资格要求特定条件: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28号佳盛广场C座25层)
方式:(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28号佳盛广场C座25层)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提供的购买招标文件账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相关材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书面确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携带电汇或转账凭证相关材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盖章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未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异地购买招标文件的,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招标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646255776@qq.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28号佳盛广场C座25层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行
建设银行顺昌县支行
账号
35001677107052504934
开户名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FJHSFZ-2023002投标保证金合同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警察学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0591-83507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28号佳盛广场C座25层            
联系方式:小陈、17605016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17605016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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