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CGK2024-017
二、项目名称:美丽余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之农业大数据中心及田园综合体智慧文创中心(天荒坪现代智慧设施农业)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韩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东昌北路60号
被投诉人 1 :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被投诉人 2 : 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安吉县天荒坪镇
四、基本情况
杭州韩韩科技有限公司对美丽余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之农业大数据中心及田园综合体智慧文创中心(天荒坪现代智慧设施农业)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CGK2024-017)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不满的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7月30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后本机关于2024年8月1日收到补正后的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书符合政府采购投诉条件。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已于2024年8月1日起正式受理。2024年8月13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送《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就投诉事项3、4进一步明确。2024年8月17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重新提交的《投诉书》。投诉事项1:政府采购意向发布时间不足,违反程序。投诉事项2:文件采购品目分类错误。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部分评分标准未量化、细化。投诉事项4:评分设置具有明显倾向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美丽余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之农业大数据中心及田园综合体智慧文创中心(天荒坪现代智慧设施农业)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CGK2024-017)采购文件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1、2及4中关于“项目组人员中具有与本项目有关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个1分,最多得3分”的部分不符合受理条件,投诉事项3及投诉事项4中的其他部分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安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安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安吉县财政局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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