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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续签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续签的公示
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
续签的公示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进行合同续签(顺延),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 拟采购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服务采购
2. 拟实施采购时间:2024年12月
3. 拟选用供应商:中国东方航空设备集成有限公司
4. 采用合同续签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24年与中国东方航空设备集成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经评估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能保证供应符合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符合公司内部合同续签(顺延)规定,故拟续签(顺延)该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
5. 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zhumingchao@xiamenair.com,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698860196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
续签的公示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进行合同续签(顺延),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 拟采购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服务采购
2. 拟实施采购时间:2024年12月
3. 拟选用供应商:中国东方航空设备集成有限公司
4. 采用合同续签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24年与中国东方航空设备集成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经评估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能保证供应符合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符合公司内部合同续签(顺延)规定,故拟续签(顺延)该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
5. 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zhumingchao@xiamenair.com,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698860196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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