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建平凉至庆阳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一批次招标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867.35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建平凉至庆阳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一批次第二次招标
及新建机场环线、兰张三四线铁路第一批非安装设备联合第二次招标
中标公示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部门) 发布日期: 2024 年 06 月 07 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备注: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招标方提出。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⑧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次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上述异议材料须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未在异议期内提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对于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答复事项反复异议等情形干扰物资采购秩序行为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将被纳入国铁集团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及新建机场环线、兰张三四线铁路第一批非安装设备联合第二次招标
中标公示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部门) 发布日期: 2024 年 06 月 07 日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新建平凉至庆阳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一批次第二次 招标及新建机场环线、兰张三四线铁路第一批非安装设备联合第二次招标 | 交易编号 | A04-12620000224333349J-20240513-048813-2 | ||||||||||
招标人 |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931-492618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0931-4926162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 开标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六开标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06 月 07日18: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 11 日18:00 | ||||||||||
中标候选人信息 | |||||||||||||
包号 (标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能力 条件 | 中标价 (万元)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
项目负责人及执业资格证号 | 安全质量负责人及执业资格证号 | 技术负责人及执业资格证号 | |||||||||||
FSB-2 (自粘式防水板) | 1 | 润海铁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见附件3 | 4867.34873 | / | / | / | ||||||
2 | 湖北纽凯伦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81.962650 | / | / | / | ||||||||
3 | 铁科腾跃科技有限公司 | 4884.702760 | / | / | / | ||||||||
FSB-3 (自粘式防水板) | 1 | 衡水光辉橡塑有限公司 | 见附件3 | 4901.962464 | / | / | / | ||||||
2 | 河北鼎洋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4917.603110 | / | / | / | ||||||||
3 | 铁科腾跃科技有限公司 | 4920.363224 | / | / | / | ||||||||
GW-04 (通信及办公设备) | 1 | 兰州西诚工贸有限公司 | 见附件3 | 119.88622 | / | / | / | ||||||
2 | 甘肃旭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3.489207 | / | / | / | ||||||||
3 | 兰州亚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24.447239 | / | / | / |
附件1.
包号 (标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标明细 | 名次 | ||||
形式评审表 | 资格评审表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评审表 | 评审结论 | |||
FSB-2 | 润海铁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 √ | 1 |
湖北纽凯伦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 | √ | 2 | |
铁科腾跃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3 | |
FSB-3 | 衡水光辉橡塑有限公司 | √ | √ | √ | √ | √ | 1 |
河北鼎洋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 | √ | 2 | |
铁科腾跃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3 | |
GW-04 | 兰州西诚工贸有限公司 | √ | √ | √ | √ | √ | 1 |
甘肃旭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2 | |
兰州亚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3 | |
备注:评标明细可根据项目情况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修改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
附件2.
包号 (标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FSB-2 | / | / |
FSB-3 | / | / |
GW-04 | / | / |
附件3.
包件号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资格能力条件 |
FSB-2 | 1 | 润海铁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由通过CMA 认证和CNAS 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 ( 标准号: Q/CR 562.1-2018)出具的至开标日止近一年内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至开标日止),在国家或省部级批复的重点建设项目中,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同类物资(自粘式防水板)供货业绩,并提供对应的合同、验收证明材料以及对应买方出具的履约良好证明。 4.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投标之日前3年内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不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至开标日止)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④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
2 | 湖北纽凯伦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3 | 铁科腾跃科技有限公司 | ||
FSB-3 | 1 | 衡水光辉橡塑有限公司 | |
2 | 河北鼎洋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
3 | 铁科腾跃科技有限公司 | ||
GW-04 | 1 | 兰州西诚工贸有限公司 | 1.营业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代理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能力要求:须提供近 2 年(至开标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持有所代理的重点设备制造商出具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证明文件; 5.台式电脑须提供具有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认证资料;以及符合国家信创要求的产品承诺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至开标日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
2 | 甘肃旭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3 | 兰州亚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备注: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招标方提出。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⑧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次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上述异议材料须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未在异议期内提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对于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答复事项反复异议等情形干扰物资采购秩序行为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将被纳入国铁集团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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