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太路与公兴河北侧路(万福港路-新太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46.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91300028
预算金额146.95万元
招标公司靖江市科教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39610216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新太路与公兴河北侧路(万福港路-新太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309130002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太路与公兴河北侧路(万福港路-新太路)路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6.956875万元, 招标人为靖江市科教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新太路与公兴河北侧路(万福港路-新太路)路灯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太路与公兴河北侧路(万福港路-新太路)路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太路与公兴河北侧路(万福港路-新太路)路灯工程: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
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5)☑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年 06月-2023年 08月,其他要
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
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
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
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9-13 00:00到2023-09-18 00:00
获取方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8日(工作时间为9:00—17:
00)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以及招标文件费转账截图一并发送至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招标代理部(邮箱:252553307@qq.com),并将招标文件费转入支付宝账号13961021698(张**),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及报名费后2小时内将招标文件电
子档发送至报名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9-27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9-27 14:30
开标地点: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靖江市人民南路98号光芒大厦6楼)
七、其他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太路与公兴河北侧路(万福港路-新太路)路灯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
人为 靖江市科教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
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太路与公兴河北侧路(万福港路-新太路)路灯工程
(标段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靖江市
2.2建设规模:小型
2.3.1标段名称: 新太路与公兴河北侧路(万福港路-新太路)路灯工程
2.3.2发包内容: 路灯工程
2.3.3合同估算价: 1469568.75元
2.3.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付款方式:承包人需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方可申请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
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内付至审计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内付至结
算审计价的100%,且不计息。(每次付款时,乙方应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
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5)☑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年 06月-2023年 08月,其他要
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
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
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
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8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将授权
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以及招标文件费转账截图一并发送至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部(邮箱:252553307@qq.com),并将招标文件费转入支付宝账号13961021698(张**),招标文件每套
售价1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及报名费后2小时内将招标文件电子档发送至
报名人邮箱。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09月27日 14 时 30分。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科教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新港大道99号 地 址: 靖江市人民南路98号光芒大厦6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52553307@qq.com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电 话: 1396102169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靖江市科教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靖江市新港大道99号
联 系 人: 沈先生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靖江市人民南路与富阳路交界处(光芒大厦六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3961021698
电 子 邮 件: 25255330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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