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方案咨询服务项目YZCZQYH-ZX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竞春0514-875911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7795001001
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方案咨询服务项目YZCZQYH-ZX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方案咨询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方案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探索普通国省道养护长效化模式,破解养护发展难题,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长寿命养护管理体系和养护决策机制,提升养护管理效能,有效推进养护行业提质升级。根据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和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等部署要求,结合江苏省工作实际,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计划在S331宝应段(路段全长42.148公里,均为一级路),开展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工作,养护范围为上述路段的路基、路面、交安及绿化的日常养护、养护工程(不包含桥梁改造加固及专项维修),纳入长周期养护的时间为2024-2028年。为做好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工作,拟在养护工作实施前,确定一家单位,承担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方案咨询服务工作,并同步开展扬州普通公路“苏式养护”品牌创建工程。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YZCZQYH-ZX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技示范》课题研究
主要工作内容:开展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研究,制定省级层面合理、科学、全面的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学决策研究,基于全省路面精确检测、材料精细评估、性能精准预测数据,研究制定省级层面普通国省道路面长期性能保持技术以及长周期养护科学决策方法;长周期养护示范工程与效益评估,分析评估全省各市试点项目的实施模式、养护标准、管理理念等,评估养护设计方案及实施效果,形成标准化固化成果;最终形成江苏省《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技示范》研究成果,并通过省厅课题验收。
(2)编制《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实施方案》
主要工作内容:依据《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工作方案》和《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技示范》,对扬州市长周期养护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实施规则等进行顶层设计,方案包括参与各方权责、总承包合同范围、总承包合同基价测算、考核验收标准、计量支付方式、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等关键问题,最终形成《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实施方案》,打造扬州长周期养护品牌。
(3)编制《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管理办法》
主要工作内容:依据《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实施方案》,对扬州公路中心及下属单位养护管理现状进行调研,依据相关规范、标准,编制《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方管理权限、职责分工、管控流程等。
(4)初步方案设计
主要工作内容:对试点路段所有车道路况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不限于:路面破损、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路面磨耗、路面跳车、路面取芯、路面结构强度等指标,根据试点路段路况检测结果进行维修方案设计,初步确定2024-2028年试点路段日常养护、小修项目及大中修工程实施计划,估算长周期养护期内养护投入资金规模,服务期内实时进行科学动态调整。2024-2028年每年按照省中心要求,编制养护工程方案设计、建立养护项目库,并配合业主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
(5)配合完成长周期养护施工招投标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对长周期养护施工招标工作内容、条款及相关内容提供咨询服务;对招标文件及标底进行审核。
(6)2024-2028 年长周期执行过程咨询评估
主要工作内容:2024-2028年结合养护实施情况,对《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实施方案》和《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全过程跟踪试点路段实施情况,每季度根据不同侧重点开展专项咨询服务,对试点路段年度养护计划、养护管理模式、施工图设计、施工质量、路况指标等内容进行检测分析。每年针对试点路段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所有车道路况检测、养护工程质量检测评估、日常养护及机械化养护质量检测评估,并协助业主单位进行养护管理考核。结合养护实施情况,对《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实施方案》和《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每季度末提交季度检查评估报告,每年年末形成年度综合检查评估报告。
(7)2028年长周期养护工作考评与评估
主要工作内容:对长周期养护工作进行项目验收考核评价、养护实施效果评价,分析评估试点项目的养护标准、养护质量、管理理念等亮点工作,形成标准化固化成果,形成《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项目评估报告》,打造可推广的试点项目成果。
(8)“苏式养护”品牌创建
主要工作内容:在省厅《“苏式养护”品牌创建实施方案》指导下,围绕“养护精细化、养护智慧化、养护集约化”等重点部署工作,以“精心为民”的核心价值推动扬州普通公路“苏式品牌”创建工作,“苏式养护”品牌创建成果通过省、市审核验收。在品牌实施过程中,总结提炼品牌特色和亮点,编制宣传片脚本与相关宣传材料(不包含相关素材拍摄),多角度宣传品牌创建的优秀经验做法,扩大示范效应。
2.3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完成。
2023年12月底之前完成《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实施方案》、《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管理办法》编制;完成长周期养护方案初步设计;配合完成长周期养护施工招投标工作;完成“苏式养护”品牌创建方案,相关成果通过业主审核验收。
2024年完成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技示范》课题研究中间成果汇报,并完成苏式养护品牌创建工作,形成扬州普通公路“苏式养护”品牌创建成果,相关成果通过省中心或业主审核验收,其中省级《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技示范》成果要求应按照省中心时间节点要求提供相关成果。
2024-2028年,每季度末提交季度检查评估报告,每年年末形成年度综合检查评估报告,相关成果通过业主审核验收。
2028年12月底形成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技示范》课题研究成果和《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项目总体评估报告》,并通过审核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1中相关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或公路建养一体化相关科研、咨询项目或公路长周期养护相关科研、咨询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工程简介为准)。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或公路建养一体化相关科研、咨询项目或公路长周期养护相关科研、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项目职务、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或公路建养一体化相关科研、咨询项目或公路长周期养护相关科研、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项目职务、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息信用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信用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投标工具等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14-87614932
招标代理: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竞春、吴琳
电话:0514-87591145、13382705277、15050787398
微信号:15050787398
9. 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预约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年10月16日16:00至2023年10月23日17: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e、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g、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3)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投标工具等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微信(微信号:15050787398)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联系人联系。
2023年10月16日
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方案咨询服务项目YZCZQYH-ZX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方案咨询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方案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探索普通国省道养护长效化模式,破解养护发展难题,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长寿命养护管理体系和养护决策机制,提升养护管理效能,有效推进养护行业提质升级。根据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和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等部署要求,结合江苏省工作实际,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计划在S331宝应段(路段全长42.148公里,均为一级路),开展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工作,养护范围为上述路段的路基、路面、交安及绿化的日常养护、养护工程(不包含桥梁改造加固及专项维修),纳入长周期养护的时间为2024-2028年。为做好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工作,拟在养护工作实施前,确定一家单位,承担长周期养护机制试点方案咨询服务工作,并同步开展扬州普通公路“苏式养护”品牌创建工程。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YZCZQYH-ZX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技示范》课题研究
主要工作内容:开展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研究,制定省级层面合理、科学、全面的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机制;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学决策研究,基于全省路面精确检测、材料精细评估、性能精准预测数据,研究制定省级层面普通国省道路面长期性能保持技术以及长周期养护科学决策方法;长周期养护示范工程与效益评估,分析评估全省各市试点项目的实施模式、养护标准、管理理念等,评估养护设计方案及实施效果,形成标准化固化成果;最终形成江苏省《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技示范》研究成果,并通过省厅课题验收。
(2)编制《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实施方案》
主要工作内容:依据《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工作方案》和《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技示范》,对扬州市长周期养护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实施规则等进行顶层设计,方案包括参与各方权责、总承包合同范围、总承包合同基价测算、考核验收标准、计量支付方式、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等关键问题,最终形成《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实施方案》,打造扬州长周期养护品牌。
(3)编制《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管理办法》
主要工作内容:依据《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实施方案》,对扬州公路中心及下属单位养护管理现状进行调研,依据相关规范、标准,编制《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方管理权限、职责分工、管控流程等。
(4)初步方案设计
主要工作内容:对试点路段所有车道路况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不限于:路面破损、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路面磨耗、路面跳车、路面取芯、路面结构强度等指标,根据试点路段路况检测结果进行维修方案设计,初步确定2024-2028年试点路段日常养护、小修项目及大中修工程实施计划,估算长周期养护期内养护投入资金规模,服务期内实时进行科学动态调整。2024-2028年每年按照省中心要求,编制养护工程方案设计、建立养护项目库,并配合业主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
(5)配合完成长周期养护施工招投标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对长周期养护施工招标工作内容、条款及相关内容提供咨询服务;对招标文件及标底进行审核。
(6)2024-2028 年长周期执行过程咨询评估
主要工作内容:2024-2028年结合养护实施情况,对《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实施方案》和《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全过程跟踪试点路段实施情况,每季度根据不同侧重点开展专项咨询服务,对试点路段年度养护计划、养护管理模式、施工图设计、施工质量、路况指标等内容进行检测分析。每年针对试点路段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所有车道路况检测、养护工程质量检测评估、日常养护及机械化养护质量检测评估,并协助业主单位进行养护管理考核。结合养护实施情况,对《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实施方案》和《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每季度末提交季度检查评估报告,每年年末形成年度综合检查评估报告。
(7)2028年长周期养护工作考评与评估
主要工作内容:对长周期养护工作进行项目验收考核评价、养护实施效果评价,分析评估试点项目的养护标准、养护质量、管理理念等亮点工作,形成标准化固化成果,形成《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项目评估报告》,打造可推广的试点项目成果。
(8)“苏式养护”品牌创建
主要工作内容:在省厅《“苏式养护”品牌创建实施方案》指导下,围绕“养护精细化、养护智慧化、养护集约化”等重点部署工作,以“精心为民”的核心价值推动扬州普通公路“苏式品牌”创建工作,“苏式养护”品牌创建成果通过省、市审核验收。在品牌实施过程中,总结提炼品牌特色和亮点,编制宣传片脚本与相关宣传材料(不包含相关素材拍摄),多角度宣传品牌创建的优秀经验做法,扩大示范效应。
2.3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完成。
2023年12月底之前完成《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实施方案》、《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管理办法》编制;完成长周期养护方案初步设计;配合完成长周期养护施工招投标工作;完成“苏式养护”品牌创建方案,相关成果通过业主审核验收。
2024年完成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技示范》课题研究中间成果汇报,并完成苏式养护品牌创建工作,形成扬州普通公路“苏式养护”品牌创建成果,相关成果通过省中心或业主审核验收,其中省级《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技示范》成果要求应按照省中心时间节点要求提供相关成果。
2024-2028年,每季度末提交季度检查评估报告,每年年末形成年度综合检查评估报告,相关成果通过业主审核验收。
2028年12月底形成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科技示范》课题研究成果和《扬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项目总体评估报告》,并通过审核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1中相关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或公路建养一体化相关科研、咨询项目或公路长周期养护相关科研、咨询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工程简介为准)。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或公路建养一体化相关科研、咨询项目或公路长周期养护相关科研、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项目职务、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或公路建养一体化相关科研、咨询项目或公路长周期养护相关科研、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项目职务、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息信用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信用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投标工具等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14-87614932
招标代理: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竞春、吴琳
电话:0514-87591145、13382705277、15050787398
微信号:15050787398
9. 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预约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年10月16日16:00至2023年10月23日17: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e、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g、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3)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投标工具等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微信(微信号:15050787398)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联系人联系。
2023年10月1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