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080.00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922202200159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杨超群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申恩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天南星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民嘉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新意创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寰宇皓天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克里来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闪电照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华铭卓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亿立德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天一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林森柒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巴中有升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市瑞豪鼎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80.00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扬州市月丰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6-16 15:52
一、项目编号 | |||
511922202200159 | |||
二、项目名称 | |||
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市瑞豪鼎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 ||
中标(成交)金额 | 2080.00元(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名称:太阳能路灯 ;品牌:月豊; 型号:YFLED-200;单价:2080元;数量:具体采购数量根据最终成交单价(成交单价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及签订的合同为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付成刚、袁海、彭俊彰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26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2080元/套,具体采购数量根据最终成交单价(成交单价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及签订的合同为准。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 | ||
联系方式: | 杨超群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 ||
联系方式: | 0827-5813999/80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超群 | ||
电话: | 13568477135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件文判谈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922202200159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6第二章谈判须知6第一章谈判邀请4目录2022年06月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验收16六、政府采购合同14五、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14四、响应文件11三、谈判文件10二、总则8
十三、询问、质疑和投诉18十二、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17十一、强制采购政策要求17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九、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6八、支付合同价款16
二、技术、服务要求25一、采购需求25第四章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25第三章资格条件要求以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22十五、其他20十四、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情形19
一、谈判程序40第六章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40第三节技术、服务响应部分38第二节报价部分37第一节资格响应部分31第五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31
七、汇总评审结果和复核43六、多轮报价42五、谈判42四、书面审查41三、确认谈判文件40二、成立谈判小组40
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47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和发出成交通知书46十、评审工作纪律45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和出具谈判报告44八、供应商澄清、说明、更正43
三、采购项目预算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名称511922202200159一、采购项目编号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有关本项目的采购详情见谈判文件第四章。四、采购项目简介(2)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控制单价:¥3000元/套。(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700000元(大写:柒拾万元)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自2022年06月08日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巴中政府采购网(http://www.bzzfcgw.cn/)通过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免费下载获取(电子化采购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资料。(注:时间信息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应公告页面的记载为准)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和公告期限六、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无(八)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十、本谈判公告在以下指定媒体发布谈判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提交地点: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和解密文件九、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10时00分(注:时间信息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应公告页面的记载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联系电话:13568477135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东榆铺179街号采购人: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十一、联系方式巴中政府采购网:http://www.bzzfcgw.cn/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2022年06月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统技术支持:028-85186230转812、814、816联系电话:0827-5813999/803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一)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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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n | \n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n | \n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700000元(大写:柒拾万元)\n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控制单价:¥3000元/套。\n |
\n2\n | \n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n | \n(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2)供应商应在澄清通知发出后的90分钟内提交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n(3)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的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的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评价;\n(4)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将其响应作无效处理\n |
\n3\n | \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和加成的方法\n | \n(1)中小微型企业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谈判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n(2)对记入诚信档案(财政部门建立的)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的惩戒方法,以加成后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单利累加),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n |
\n3\n | \n咨询和联系\n | \n(1)有关谈判文件获取、响应文件编制、项目质疑相关事宜的联系方式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一章;\n(2)有关项目投诉事宜请联系南江县财政局(0827-8268381) \n |
\n4\n | \n报价方式\n | \n多轮报价\n |
\n5\n | \n联合体谈判\n | \n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n |
\n6\n | \n现场踏勘和答疑\n | \n不举行\n |
\n7\n | \n响应有效期\n | \n90日,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起算\n |
\n8\n | \n提交谈判担保\n | \n本项目不设谈判担保;供应商无需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谈判保证金或保函\n |
\n9\n | \n本项目响应文件的递交\n | \n本项目适应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形式,需由供应商将XXX.BBL和XXX.BZL的电子化响应文件提交至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n |
\n10\n | \n本项目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最小数量\n | \n3\n |
\n11\n | \n本项目拟确定的中标人数量\n | \n1\n |
\n12\n | \n提交履约担保\n | \n本项目不设履约担保;中标人无需为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n |
\n13\n | \n政府采购合同分包、转包\n | \n采购合同不接受分包、转包\n |
\n14\n | \n采购进口产品\n | \n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n |
\n15\n | \n项目名称的一致性\n | \n因政府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使用制式填制形式,可能导致政府采购公告页面显示的项目名称与本文件所示不一致;为避免混淆,项目名称以本文件第一章所示内容为准\n |
\n16\n | \n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或金额\n | \n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足4000按照4000收取。\n |
\n17\n | \n行业类别\n | \n工业\n |
5.“供应商代表”,是指供应商是自然人时的自然人本人,供应商是法人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时的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4.“供应商”系指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采购组织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二)有关定义
2.符合本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的条件;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三)合格的供应商7.“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6.“签章”,是指使用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进行盖章。
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的响应的,按1家供应商计算,以其中提出有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供应商,其他响应作无效处理。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费用3.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六条的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符合扶持政策条件、需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能享受扶持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符合前述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六)中小微型企业优惠政策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前述“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1)谈判邀请;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谈判文件的构成三、谈判文件5.价格扣除的具体标准按本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规定执行。4.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7)政府采购合同。(6)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5)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4)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3)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2)谈判须知;
1.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三)其他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组织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处理。
(二)计量单位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当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四、响应文件
(五)知识产权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项目以人民币报价。(三)投标货币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项目不设谈判担保;供应商无需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谈判保证金或保函。(六)谈判担保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应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资格响应部分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和服务响应部分组成。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拟首次提交的书面响应文件仅包括资格响应部分、技术和服务响应部分、已填制的“报价一览表(第一轮)”。(八)响应文件的组成2.评审和确定成交人应当在响应有效期结束之日的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前述时间期限内完成评审和确定成交人的,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所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响应文件所载的响应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其响应将作无效处理。(七)响应有效期
(2)供应商的报价应以本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运营成本等因素为依据,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产品、运输及保险、安装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即“包干价”。(1)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报价。2.报价部分(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谈判承诺函;(1)具体内容见本文件第三章;
(三)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二)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情况对照表(一)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对照表3.技术、服务响应部分(4)每一轮报价中,每个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取多轮报价方式,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为其有效报价。供应商的各轮报价均不得高于本项目所设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未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作出第一轮报价或供应商的任意一轮报价高于本项目所设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十)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2.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不能满足供应商填制需求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填写,但其意思表示应当明确,且不得提出采购人无法接受的要求。1.供应商应尽量对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除特别明确为“实质性格式”的内容,该格式一律不具备强制性。(九)响应文件格式(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四)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十一)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5.XXX.BBL和XXX.BZL的文件均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4.供应商应就响应文件的特定部分进行纸质文件的签字、盖单位公章,经扫描后导入到《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前述“特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谈判承诺函、关于享受优惠价格扣除所提交的资料。3.电子化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2.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电子档格式不符合上述要求,导致响应文件提交后系统无法读取导入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1.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使用数字证书签章,系统最终生成的电子化响应文件格式为XXX.BBL和XXX.BZL。
2.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1.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通过《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本次采购为电子化政府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采购文件规定之外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2.除因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化响应文件上传到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不设履约担保;中标人无需为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一)履约担保六、政府采购合同见本文见第六章。五、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6.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巴中市财政局备案,同时报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档。5.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将合同上传至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并按系统要求填报有关数据。3.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后,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五)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为助力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符合我省“政采贷”办理条件的中标人,可按照规定基于政府采购合同按优惠贷款利率办理“政采贷”,办理渠道见四川省政采贷信息服务平台(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四)办理“政采贷”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表。(三)合同分包
(一)本项目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与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验收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人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的,采购人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六)履行合同
九、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三)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成交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合同价款集中支付给成交人。(一)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八、支付合同价款(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1.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对各供应商就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交由谈判小组。(二)信用记录的使用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search/cr/)。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1.失信被执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一)信用记录的查询内容及渠道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一)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查得供应商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本项目确定成交人时,查得拟确定为成交人的候选人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人。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查得成交人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不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对成交人就上述内容进行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2.本项目确定成交人时,采购人对拟确定为成交人的候选人就上述内容进行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谈判或者成交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映至财政部门或者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十二、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时,国家关于强制采购政策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本项目的采购内容涉及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对应的报价产品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可查。按照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规定,强制采购的品目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以“★”在标注。十一、强制采购政策要求
6.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5.不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3.采取零报价或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2.谈判过程中作出虚假承诺的;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一)办理依据十三、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供应商派出的代表应在本项目评审活动结束前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供应商无法有效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独自承担。通过书面审查的供应商拒绝参加谈判的,将对其给予通报批评。供应商出现本款第1至6项情形,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按照采购人和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协议》,供应商关于采购文件资格条件、技术和服务要求询问和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除前述范围外的询问和质疑,应当向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关于质疑事宜的主体、范围、时限和处理方式本项目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由供应商签章: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提出质疑的日期。
第三章资格条件要求以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二)在接收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后、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因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程序设置或故障导致采购活动无法通过系统正常开展的,可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本文件不再做详细规定。(一)本文件中所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按其规定设置的程序,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文件不再做调整。十五、其他十四、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情形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情形\n | \n处理结果\n |
\n1\n | \n供应商未按照谈判邀请规定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n | \n响应被拒绝\n |
\n2\n | \n供应商未向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化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化响应文件但未预授权系统解密的\n | \n响应被拒绝\n |
\n3\n | \n供应商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n | \n响应无效\n |
\n4\n | \n供应商未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作出第一轮报价或供应商的任意一轮报价高于本项目所设最高限价的\n | \n响应无效\n |
\n5\n | \n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作出的澄清、说明、补正材料未获谈判小组采信\n | \n响应无效\n |
\n6\n | \n供应商对同一标的存在不同的报价,且在本项目报价修正规定之外\n | \n响应无效\n |
\n7\n | \n响应报价不是固定不变的,包含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n | \n响应无效\n |
\n8\n | \n供应商报价被修正,但供应商不予确认\n | \n响应无效\n |
\n9\n | \n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n | \n响应无效\n |
\n10\n | \n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了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n | \n响应无效\n |
\n11\n | \n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或响应有效期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n | \n响应无效\n |
\n12\n | \n谈判文件提出了实质性格式,但响应文件未予遵照的\n | \n响应无效\n |
\n13\n | \n响应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n | \n响应无效\n |
\n14\n | \n除资格响应部分外的响应文件存在负偏离,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负偏离对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构成实质性影响的\n | \n响应无效\n |
\n15\n | \n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n | \n响应无效\n |
\n16\n | \n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n | \n响应无效\n |
\n17\n | \n供应商违反了“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的\n | \n响应无效\n |
\n18\n | \n法律法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n | \n响应无效\n |
第四章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3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将认定其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注:1.本项目所列“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规定为200万元以上。备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资格要求\n | \n资格证明文件\n |
\n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n(2)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n(3)供应商派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应提供派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n |
\n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 \n(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n(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下四者任选其一):\na.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以及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nb.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季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nc.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要求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90日内);\n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n |
\n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 | \n提供承诺函\n |
\n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 | \n(1)提供供应商2021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n(2)提供供应商2021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相关证明(至少包括养老保险)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n |
\n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 | \n提供承诺函\n |
\n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 | \n提供承诺函\n |
\n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 | \n提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n |
二、技术、服务要求(二)采购内容及其数量在卫星村各村道路内安装太阳能路灯。(一)项目概述一、采购需求
\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采购内容\n | \n数量\n | \n控制单价(元)\n | \n核心产品\n |
\n1\n | \n太阳能路灯\n | \n具体采购数量根据最终成交单价(成交单价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及签订的合同为准\n | \n3000.00\n | \n是\n |
图1-太阳能路灯设计样图太阳能路灯设计样图及设计图:(一)技术参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名称\n | \n技术参数及要求\n |
\nLED模组光源灯头\n | \nLED模组光源灯头 3030高光效光源芯片 lm:180/W\n1、LED 光源额定功率≥50W,光效≥95(lm/w)。2、光通量≥3800Lm。3、光源适应环境温度-40 度至+55 度。正常工作时外表温升≤30 度,结温≤85 度。 4、LED 寿命≥50000h(50000h 光衰≤30%)5、防水防尘等级≥IP67。\n |
\n灯头尺寸材质\n | \n1.压铸铝材专用料灯体 。\n2.采用高密度工程PC透镜 透光效果好 光照效果均匀柔和。3.300MM长*70MMCM宽*40MM高(±5%)。\n |
\n太阳能光伏板\n | \n1、太阳能板≥100wp,填充因子(FF)≥76%。2、最大功率点电压 Vmp≥17V,最大功率点电流 Imp≥6.5A,开路电压 Voc≥21V,短路电流 Isc≥6.5A。3、采用高强度高透光率的低铁,绒面钢化玻璃,增加阳光辐射量,透光率≥91%。 4、由抗老化的 EVA 树脂,耐候性优良的 TPT 复合膜层压而成。5、使用寿命 25 年以上,衰减率:25 年≤20%。 6、阳极氧化铝边框、机械强度高,具有抗风防雹防腐等性能。7、输出采用密封防水,高可靠性多功能接线盒,可以适应各种恶劣气候条件下使用。\n |
\n电池\n | \n1.规格/容量:电池:100Ah电池:2、40℃条件下充放电效率不低于95%,连续工作2年后电池容量衰减不超过30%,正常使用寿命≥3-5年,90%放电深度循环次数不低于1500次;\n3、免维护太阳能专用锂电池≥12V 60AH。4、使用范围-22 至 55 度,低温性能好,在低温-20 度放电,高温特性稳定,满足 55 度高温环境使用要求。5、循环使用寿命长,充放次≥3000 次。使用寿命≥5 年。 6、防护等级≥IP67。7、太阳能专用锂电池,防水免维护处理,有过充、过放、过压、过流、短路保护。8、高性能,免维护,太阳能路灯专用锂电池,具有循环使用,具有防水、防潮、防腐、保温隔热等功能,使用安全。\n |
\n控制器\n | \n1、额定工作电压:DC2.5V-9V\n2、充电电流:20A3、放电电流:50mA-2000mA\n4、PMW三段式充电,充电效率更高。5、陶瓷电容设计,寿命更长。\n6、内置调光信号接口。7、根据电池容量,智能调整输出,有效延长亮灯时间。\n8、红外或2.4G无线遥控设置读取控制器参数。9、防水等级≥IP68,工作温度-40℃-80℃能在各种恶劣的环境下使用.10、适应范围:(电压6V-35V)\n11、控制器具有充满断开(HVD)和恢复功能,具有欠压断开(LVD)和恢复功能。12、采用太阳能路灯专用控制器,控制方式:光控、时控结合系统自动控制器、智能切换。具有防水功能。\n13、亮灯时间 12 小时(后半夜节能模式)光控时控智能切换。\n |
\n灯头及光伏板配线\n | \n1.名称:铜芯护套线。\n2.规格型号:RW-2*2.0mm2。3.有效保障灯体与太阳能光伏板的安全连接。\n |
\n防护等级\n | \n≥IP65\n |
\n灯杆造型\n | \n按我方图纸:灯杆总高度≥6米。\n含预埋基础件.含光伏板支架。\n1、灯杆总高度≥6 米,壁厚≥3.0㎜,上口径≥60 ㎜,下口径≥200 ㎜。2、法兰盘:≥300 ㎜*300 ㎜*12 ㎜。3、表面喷塑粉处理,镀层平均厚度≥70μm。4、无缝焊接,采用埋弧焊接,无杂渣、无漏焊,焊缝均匀,内外热镀锌喷塑处理应光滑美观。5、灯杆地埋件 Q235 钢材,采用加粗钢条焊接。\n |
\n感应方式\n | \n时控模式+光控模式\n |
\n亮灯模式\n | \n12小时亮灯模式(亮灯后时间模式: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调节)\n |
\n充电时间\n | \n阳光充足约 4小时\n |
\n亮灯时间\n | \n365天不灭灯\n |
2、交货期限及地址: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货物安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交付使用。(2)本项目按单价(元/套)报价,报价不超过控制单价,按照合同约定数量进行货款结算,数量按整数结算,不足整数向上取整,且合同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所确定的预算金额。(1)此项目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产品、运输及保险、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税费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一切费用。1、报价要求:(二)商务要求图2-太阳能路灯设计图
(4)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鼠害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除外),成交人负责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成交人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成交人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成交人亦应负责修复,费用由采购人负担。(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2)货物应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1)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4、质量要求: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验收合格满一年且货物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剩余5%合同款。
(1)验收需按照设计图进行验收,若与设计图不符合将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处罚。6、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3)供应商承诺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成交人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响应,48小时内完成维修。重大问题及反复出现的问题,成交人必须派人24小时内到达现场参与解决。(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除外)(2)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应向用户提供及时的、优质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备件供应≥10年),且终身不收取人工服务费。(1)提供售后服务承诺。5、售后服务:
第五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3.本章中,未明确标注为技术、服务要求或合同草案的条款为本项目必须执行的条款,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即视为供应商已接受此类条款。除谈判文件有明确要求外,供应商无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此类条款作出书面应答。2.谈判文件未变动的,谈判小组不能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也不予接收。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负偏离,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负偏离不对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应在书面审查环节对该供应商作审查通过的处理;前述情况下,谈判小组应在谈判过程中变动谈判文件(变动内容应当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要求供应商结合变动情况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备注:(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与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号)的要求、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__________________(一)……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注:“谈判承诺函”为实质性格式要求,供应商应当遵照并响应。)第一节资格响应部分
委托期限: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中以我方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书,我方均予以认可,对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授权代表在我方的内部职务是________,其详细通信地址为________,其联系电话为________。兹委托我方(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为授权代表,参加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511922202200159)的谈判活动,并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授权代表身份证______年___月___日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七、关于享受价格扣除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供应商需自证或证明生产厂商是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注:1.关于以上格式的“标的名称”,需按第四章采购项目清单表所示“采购内容”进行一一对应;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______年___月___日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二、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知悉并接受本项目有关知识产权的要求,知悉并接受本次谈判响应的有效期为日,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响应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一、我方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方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号)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我方授权__(姓名、职务)__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事宜。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我方现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八、谈判承诺函
九、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亦未有在前3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若有以上情形,我方将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八、我方在谈判活动中提供的一切文件、证明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有效的。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有效的。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将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并自觉接受有关处罚。七、我方同意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如果我方存在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五、我方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和前往贵处参加谈判活动人员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我方派出赴贵单位参加谈判活动人员,在谈判中所做出的与我方响应文件中承诺不一致时,以现场谈判结果为准。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九、供应商基本情况表______年___月___日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十一、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十、我方郑重承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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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地 址\n | \n | \n传 真\n | \n | |||||
\n开户银行\n | \n | \n账 号\n | \n | |||||
\n主管部门\n | \n | \n企业性质\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 | \n授权代表\n | \n | |||||
\n单位概况\n | \n企业营业面积\n | \n | \n单位优势及特点\n | \n | ||||
\n单位概况\n | \n职工人数\n | \n | \n | \n单位优势及特点\n | ||||
\n单位概况\n | \n注册资金\n | \n | \n | \n | ||||
\n单位概况\n | \n流动资金\n | \n | \n | \n | ||||
\n单位概况\n | \n固定资产原值\n | \n | \n | \n | ||||
\n单位概况\n | \n固定资产净值\n | \n | \n | \n | ||||
\n单位概况\n | \n工程技术人员\n | \n | \n | \n | ||||
\n单位概况\n | \n售后服务人员\n | \n | \n | \n | ||||
\n主要\n指标\n | \n时间\n | \n | \n | \n | \n | |||
\n主要\n指标\n | \n时间\n | \n | \n | \n | \n | |||
\n主要\n指标\n | \n总收入\n | \n | \n | \n | \n | |||
\n主要\n指标\n | \n毛利润\n | \n | \n | \n | \n | |||
\n主要\n指标\n | \n税收\n | \n | \n | \n | \n | |||
\n主要\n指标\n | \n净利润\n | \n | \n | \n | \n | |||
\n主要\n指标\n | \n主要\n项目\n业绩\n | \n |
第二节报价部分__________________N……__________________十、报价产品的资格条件要求……
第三节技术、服务响应部分采购文件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一、报价一览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采购内容\n | \n品牌和型号\n | \n单价(元)\n | \n数量\n | \n备注\n |
\n1\n | \n太阳能路灯\n | \n | \n | \n1套\n | \n具体采购数量根据最终成交单价(成交单价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及签订的合同为准\n |
\n供应商报价:_________ 元 (大写:_________ )\n |
二、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对照表______年___月___日注:供应商需对照谈判文件第四章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其数量列表”,逐项梳理填写本表。一、报价产品的品牌、型号和技术参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采购内容\n | \n品牌和型号\n | \n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n |
\n1\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n | \n……\n | \n……\n | \n……\n |
\n序号\n | \n谈判文件要求\n | \n响应内容\n | \n符合情况\n |
\n(一)\n | |||
\n……\n | \n……\n | \n……\n | \n……\n |
\n(二)\n | |||
\n……\n | \n……\n | \n……\n | \n……\n |
\n(三)\n | |||
\n……\n | \n……\n | \n……\n | \n……\n |
\n(四)\n | |||
\n……\n | \n……\n | \n……\n | \n……\n |
\n(五)\n | |||
\n……\n | \n……\n | \n……\n | \n……\n |
\n……\n | \n……\n | \n……\n | \n……\n |
三、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情况对照表______年___月___日2.“符合情况”一列,填写“响应”、“部分响应”或“不响应”。1.供应商需对照谈判文件第四章第二条,逐项梳理填写本表;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谈判文件要求\n | \n响应内容\n | \n符合情况\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n | \n……\n | \n……\n |
五、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四、项目实施方案______年___月___日2.“符合情况”一列,填写“响应”、“部分响应”或“不响应。1.供应商需对照谈判文件第七章所列合同草案条款填制本表;注:
……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一)……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谈判程序依次为: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采购组织单位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按照规定确认本谈判文件→谈判小组进行书面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报告→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谈判,直至确认本次采购的需求、质量、服务的最低要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作出最后一轮报价→谈判小组汇总评审结果并复核→采购组织单位复核→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谈判报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一、谈判程序第六章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N)……
二、成立谈判小组(四)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三)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一)谈判小组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三、确认谈判文件(四)谈判小组成员确定后,不能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二)(三)款执行。(三)谈判小组成员中的采购人代表应当由采购人书面委托。委托评审专家担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二)谈判小组成员中专家的产生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规定执行。(一)采购组织单位组建谈判小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二)谈判小组应结合响应文件接收记录核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身份核验不一致的,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一)谈判小组开启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除资格部分外的响应性审查。资格审查时,谈判小组需结合采购人关于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开展工作。四、书面审查(四)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确认本谈判文件。(三)出现上款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规定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一)谈判顺序五、谈判(六)谈判小组出具书面审查报告后,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将通过审查和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布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五)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书面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书面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书面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书面审查报告的有效性。(四)书面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书面审查报告。书面审查报告包括资格审查报告和除资格部分外的响应性审查报告。谈判小组应在书面审查报告中载明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其理由。(三)谈判小组关于供应商书面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谈判文件的规定。
1.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谈判文件明确注明不可变动的特定内容除外;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应当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三)变动谈判文件2.除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外,供应商可在谈判过程中对本项目方案提出优化建议。1.本项目所涉及的需求、质量、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作为谈判内容。(二)谈判内容谈判小组与所有通过书面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或者其他能够给予供应商平等机会的方式确定。
(五)淘汰供应商2.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由专家在评审系统发起实质性变更,供应商在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实质性变更响应文件。1.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文件未变动的,谈判小组不能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也不予接收。(四)重新提交响应文件3.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和报价轮次,直至最终确认本次采购的需求、质量和服务的最低要求。2.谈判小组变动谈判文件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同时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四)谈判后的报价,由供应商通过系统提供的报价工具中填写,以数字证书签章后加密导出XXX.BJL文件上传至系统,并在上述“规定时间”预授权系统解密。(三)两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二)上款所述的“规定时间”由谈判小组结合实际确定,通过采购组织单位向供应商传达。(一)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报价。六、多轮报价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不能满足谈判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谈判后的报价,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三)谈判报告出具前,采购组织单位应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二)谈判小组汇总评审结果,进行评审复核,并重点复核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书面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一)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有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和加成的方法”和“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的规定汇总供应商报价。七、汇总评审结果和复核(五)谈判小组在所有供应商完成预授权系统解密后统一解密报价文件。供应商未上传报价文件或未预授权系统解密的,视为其未作出报价。
八、供应商澄清、说明、更正5.采购组织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2.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供应商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二)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以.PDF格式的文件通过数字证书签章后上传到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否则视为供应商未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一)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与本章第六条中的概念一致)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二)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谈判报告。(一)谈判小组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和出具谈判报告(四)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书面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4.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2.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三)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二)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一)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十、评审工作纪律(四)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谈判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谈判报告的有效性。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四)谈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三)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自收到成交供应商确认书的1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二)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通过系统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成交供应商确认书。采购人应当按谈判报告中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谈判结束后,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送交采购人。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和发出成交通知书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供应商(乙方):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
三、质量要求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即RMB¥______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产品、运输及保险、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税费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即“包干价”。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二、合同总价一、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采购内容\n | \n品牌和型号\n | \n数量\n |
\n \n | \n \n | \n | \n \n |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和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四、交货及验收4.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______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2)以谈判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1)成交人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与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重新计算;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验收合格满一年且货物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剩余5%合同款。五、付款方式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1.甲方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____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_小时内响应到场,______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______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六、售后服务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______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的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违约责任(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______/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______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其他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巴中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八、争议解决办法(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存档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巴中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
谈判报告
项目名称: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511922202200159
分包号:
采购人: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06月13日
、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详见采购文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巴中有升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2 | 常州绿水青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成都华铭卓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 | 常州绿水青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成都华铭卓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 | 成都民嘉科技有限公司 |
5 | 成都市瑞豪鼎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6 | 成都天南星商贸有限公司 |
7 | 成都天一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
8 | 成都新意创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 | 成都亿立德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成都寰宇皓天商贸有限公司 |
11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12 | 江苏闪电照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3 | 江苏双骏科技有限公司 |
14 | 江苏中正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15 | 乐山市申恩灯具有限公司 |
16 | 明利天机电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17 | 南江县南峰电器服务有限公司 |
18 | 四川百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 | 四川碧松科技有限公司 |
十中
20 | 四川博谊豪科技有限公司 |
21 | 四川创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2 | 四川创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 | 四川郝瑞豪科科技有限公司 |
24 | 四川鸿欣荣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25 | 四川江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26 | 四川金锋瑞科技有限公司 |
27 | 四川锦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 | 四川克里来科技有限公司 |
29 | 四川林森柒商贸有限公司 |
30 | 四川麦尔森科技有限公司 |
31 | 四川顺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2 | 四川通曜贸易有限公司 |
33 | 四川依云睿诚科技有限公司 |
34 | 四川正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5 | 四川沐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6 | 四川祺隆德林科技有限公司 |
三、竞争性谈判情况及说明 |
(一)谈判现场情况记录
详见谈判记录表
(二)无效供应商名单原因、理由及依据。
无效供应商名单 | 无效供应商名单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理由及依据 |
1 | 四川沐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超过最高控制单价。 |
2 | 四川鸿欣荣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鸿欣荣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鸿欣荣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主动放弃谈判。 | |||||||||||||||
3 | 成都天南星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天南星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天南星商贸有限公司 |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响应文件未载明有效期 | |||||||||||||||
4 | 成都寰宇皓天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寰宇皓天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寰宇皓天商贸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未载明有效期 | |||||||||||||||
5 | 成都天一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天一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天一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 未在规定时间最终报价。 | |||||||||||||||
6 | 四川正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正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正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主动放弃谈判。 | |||||||||||||||
7 | 江苏中正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中正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中正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在接到谈判通知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谈判。 | |||||||||||||||
8 | 四川克里来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克里来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克里来科技有限公司 | 未通过专家组评审,原因:公司成立已满一年以上,但仅提供公司章程;未按谈判文件提供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
9 | 四川创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创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创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未通过专家组评审,原因提供的2021年第四季度财务报表中“三表”相关人员未签字。 | |||||||||||||||
10 | 明利天机电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明利天机电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明利天机电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未在规定时间最终报价。 | |||||||||||||||
11 | 四川创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创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创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主动放弃。 | |||||||||||||||
(三)有效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三)有效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
序号 | 有效的供应商名单 | 有效的供应商名单 | 报价(元) | ||||||||||||||||
1 | 成都民嘉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民嘉科技有限公司 | 2900 | ||||||||||||||||
2 | 2080.00 | ||||||||||||||||||
2 | 成都市瑞豪鼎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2080.00 | |||||||||||||||||
3 | 2380元/套 | ||||||||||||||||||
3 | 成都亿立德科技有限公司 | 2380元/套 | |||||||||||||||||
4 | 2698.00 | ||||||||||||||||||
南江县南峰电器服务有限公司 | 2698.00 | ||||||||||||||||||
5 | 四川博谊豪科技有限公司 | 2690 | 2690 | 2690 |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首轮报价最终报价 | 首轮报价最终报价 | 首轮报价最终报价 | 小微企业扣除 | 评标价 | ||||||||||||
四、竞争性谈判小组授标建议
成交候供应商名称首轮报价最终报价小微企业扣除评标价
选人顺序 | 金额 | |||
第1成交候选人 | 成都市瑞豪鼎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2999.00 | 2080.00 | |
第2成交候选人 | 成都亿立德科技有限公司 | 2780元/套 | 2380元/套 | |
第3成交候选人 | 四川博谊豪科技有限公司 | 2990 | 2690 | |
第4成交候选人 | 南江县南峰电器服务有限公司 | 2998.00 | 2698.00 | |
第5成交侯选人 | 成都民嘉科技有限公司 | 2900 |
2080.00
2380元/套
2690
2698.00
2900
五、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组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无
谈判组长填表人签字:成
,
谈判小组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太阳能路灯(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
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扬州市月丰照明器材有限
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2人,营业收入为856.5418万元,资产总额为
1025.756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成都市称和加盖公章)
2022年6月13日
32605
(注:1.关于以上格式四章采购项目清单表所示“采购
内容"进行一一对应;2.从业人营业收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
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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