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2019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北仑区(开发区)国有企业总数为110家。按照出资关系统计,其中国有全资、控股企业93家,参股企业17家;全区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505.97亿元,净资产233.82亿元(其中委托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管理的68.52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54.44%。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12.17%。未纳入北仑区(开发区)的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出资国有企业共3家,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港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宁波港城实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资产总额3101.00万元,负债总额13.00万元,净资产总额3088.00万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为0.43%。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北仑区(开发区)纳入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209家,其中:行政单位68家、事业单位141家。其中梅山纳入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13家,其中:行政单位9家、事业单位4家。
1.资产总量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仑区(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8.56亿元,负债总额25.41亿元,净资产总额53.15亿元。
2.主要资产配置情况
房屋情况。房屋实际面积164.97万平方米。其中按使用状态:自用161.77万平方米,占实际房屋面积的98.05%;出租出借2.22万平方米,占房屋面积的1.35%;闲置0.48万平方米,占0.29%;其他房屋面积0.50万平方米,占房屋面积的0.31%。
(2)车辆情况。车辆实有数633辆,账面价值1.36亿元。
(3)设备情况。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实有数47台,账面价值0.83亿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98台,价值2.00亿元。
(4)在建工程情况。期末账面价值4758.00万元。
3.资产使用和收益情况
(1)资产出租出借情况。2019年度通过房屋、大型设备等出租出借,累计收益总额449.00万元。
(2)对外投资情况。事业单位长期投资10笔,累计投资额5985.93万元。
4.资产处置情况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当年处置账面价值1.31亿元。主要包含报废报损0.51亿元,无偿调拨(划转)0.80亿元。(因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新政府财务会计制度,对原未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性折旧,因此2019年资产账面价值与2018年账面价值差距较大)。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仑区(开发区)土地总面积61457.37公顷,耕地面积11652.81公顷。全区国有土地22484.35公顷,其中,国有农用地面积203.2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8422.87公顷,未利用地面积3858.25公顷。国有农用地主要分布于大碶街道,总面积62.6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3.93公顷。国有未利用地主要分布于梅山街道,总面积1006.97公顷。
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系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仑区(开发区)在库储备土地数量192.45公顷,较年初减少12.33公顷,实际入库面积0.33公顷,出库面积12.66公顷。2019年度,实施土地储备项目2个,总面积108.04公顷。
2.矿产资源情况
北仑区(开发区)内有萤石、黄铁矿、珍珠岩、石英岩、磁铁矿、铅锌矿、锰矿、矿泉水、花岗岩板材、沾土、高岭土、浅层天然气、地热和建筑用石料等14个矿种;小型矿床2个,矿化点16个。2019年度,全区采矿许可有效期内的采矿权2宗,皆为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花岗岩),总资源储量为59.86万吨,全年工程性采矿共计35万吨,主要分布于郭巨街道、梅山街道,无经营性采矿。
3.水资源情况
2019年,北仑区(开发区)平均降水量2133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6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642.00立方米(按2015年常住人口计算)。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4.33亿立方米,占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93.7%,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0.29立方米,占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6.30%。“十三五”市对区县(市)考核的重点水功能区数量4个,按水功能区目标水质评价,达标数4个,全年达标率100%。
2019年,全区供水总量为2.98亿立方米,占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的64.41%;地表水源供水量2.78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0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0.19亿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量0.22亿立方米占7.51%,林牧渔畜用水量0.01亿立方米占比0.44%,工业用水量1.80亿立方米占60.42%,城镇公共用水量0.39亿立方米占13.03%,居民生活用水量0.53亿立方米占17.69%,生态环境用水量0.03亿立方米占0.91%。水资源费(税)等水资源有偿使用1147.70万元。
4.森林资源情况
根据林业资源“一张图”数据,截止2019年度,森林总面积24140公顷,森林覆盖率40.36%。林木蓄积量为1495492立方米,净变化量为120800立方米;乔木林蓄积量为1437582立方米,净变化量为100245立方米。
根据2018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广义林地),林地面积为24814公顷,乔木林地面积为21497公顷,竹林地面积为1172公顷,灌木林地面积为1494公顷。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保有25.69万亩生态公益林,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6.84万亩,省级重点公益林6.66万亩,市级公益林6.02万亩,县(区)级公益林6.17万亩,共占林地总面积的68.80%。
5.湿地资源情况
根据2012年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成果,北仑区(开发区)有面积8公顷以上的湿地图斑以及宽度10米以上、长度5千米以上的河流湿地总面积9237.31公顷,涉及湿地面积类型有3类9型。其中,自然湿地7870.34公顷占85.20%(近海与海岸湿地7532.40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81.54%;河流湿地337.94公顷占3.66%);人工湿地1366.97公顷,占14.80%。
6.海域海岛资源情况
根据2017年大陆海岸线调查成果,北仑区(开发区)大陆海岸线长度为98.25公里。近两年北仑区(开发区)着力推进大陆海岸线整治修复工作,根据北仑区(开发区)2019卫星影像判断数据动态修测变化情况,全区海岸线总长为200.58公里,其中大陆岸线总长度为101.47公里,海岛岸线为99.11公里。
海域面积为205.68平方公里。批准用海项目325个,登记用海面积为29.50平方公里。
二、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国有企业改革情况
一是加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2019年印发了《北仑区(开发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国资国企新的发展理念和市场化改革导向。二是提升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加快各直属企业内部融合,推进产业布局逐步优化和资本集约化。三是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的权责关系,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体系。
2.国有企业监管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机构。2019年,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成立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在此基础上,区委还成立了区国资监管领导小组。二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制定出台《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充分激发经营活力。三是以清单管理完善监管方式,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四是以差异化考核提升监管效能,对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考核评价。
3.国有资产风险控制情况
一是构建国企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区属企业债务风险监测体系,对重点企业债务状况进行动态跟踪并分析预警。二是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发挥产业基金投资引导作用。三是加强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全区国有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债券发行、融资租赁等方式,主动优化债务结构,防范企业债务风险。2019年全区国有企业累计通过主体AA+评级已达4家。
4.国有资产变动和收益分配情况
2019年度,国企产权系统占有登记9项9户、变动登记24项23户、注销登记1项1户。因国企整合、改制、投资、退出等原因引起以上产权占有、变动、注销等情况,在产权系统中我区企业数量变更为110家。2019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359.00万元,其中:出资企业利润收入6359.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316.0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7675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00.0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000.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0.00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316.00万元、结转下年359.00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落实整改工作,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量
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反映的问题,区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专题召开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会议,强调要管好用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打造廉洁型、节约型政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要求相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审议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并协同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审议意见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落实相关责任。各单位各负其责,分别制定负责内容的整改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科室,切实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夯实管理基础,提高国有资产管理能力
一是夯实管理基础。夯实资产管理数据基础,做好各类台账管理,即时动态、准确全面地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盘亏和账外资产等事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严禁形成“账外账”和账外资产。加大统筹调控力度,优化配置;严格处置程序,加强收益管理,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二是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资产管理系统,实现资产卡片、资产使用、资产处置、产权登记、资产报表和查询分析等事项全覆盖,有机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全面掌握资产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各环节,逐步纳入网上审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发完善北仑区(开发区)重大资产监管平台(掌上APP)系统,将全区所有的国有房地产纳入平台实行动态监管。动态掌握房地产等重大资产数量、位置、出租、出借、使用等情况,为下一步优化资产的调配,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运行效益提供了基础性数据。
3.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巩固清查结果。指导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准确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确保“一卡一物”,不重不漏。对清查发现的账外盘盈、盘亏和未转固房产按规定办理调账手续。二是完善权证管理。已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河海建设投资公司、北仑区兴港市政建设维养有限公司等单位200多宗房产办理了产权登记。针对房地产权属不全、不顺问题,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其他权证管理职能部门参与,协助各产权单位解决权属问题,完善权证管理。三是严格管理,规范处置。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操作程序,对列入进场交易范围的国有资产统一纳入阿里巴巴网拍平台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挂牌交易,现资产处置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规范收益管理,及时上缴财政国库,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违法违纪的处理力度。对国有资产管理混乱,不正确行使职责或者不作为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四是加大统筹调配、处置盘活力度。力求加大跨系统、跨层级统筹调剂力度,合理调剂各类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房产土地。对不适合行政事业单位履职保障要求的闲置房地产和调剂使用后多余的房地产,将采取转换用途、置换、充实国有经营资本、向社会转让等多种方式积极盘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加强管理。
4.推进整体优化,完善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严格执行《宁波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办法。督促各部门单位切实承担起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北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组织人员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考评。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做好空间规划,强化战略区块引领
坚持以“规划”为龙头,立足开发建设需要有序开展控规、详规、村庄规划等法定规划的编制报批,做好重要地段规划设计、规划研究,加快促进重点区块城市功能释放。2019年,主要推进了郭巨控规、滨江核心区控规、小浃江都市田园休闲区详规、白峰郭巨街道剩余未覆盖村庄规划编制,开展凤凰城、滨江新城核心区、太河路区块等城市设计,开展太河路、上白线、“秀美山川”风景线规划研究,同时,做好重点区块规划局部调整工作。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接驳国家战略,引领区域发展,通过开展大量前期谋划和调研,统筹协调全区重大发展设想,部署26项重点专题研究和28项专项规划。
2.落实要素保障,促进重点项目建设
全力谋划好重点项目保障工作,实行项目专班运作,实行内部联合踏勘、集中会审、并联推进等,对重大亟须项目申请市政府“一事一议”特批,抢抓时机、靠前谋划做好土地报批、全民所有储备土地入库、土地出让等工作。2019年,中石化算山基地、东方电缆、宁波LNG工程等7个项目通过市政府“一事一议”特批;全年上报农用地转用2814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631亩,农用地1540亩(耕地1423亩);向龙泉、秀洲等地调剂耕地补充指标1200亩,标准农田补充指标3800亩;全年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21宗面积8306亩,其中出让土地62宗3045亩,出让金总额81亿元;划拨供应土地59宗5261亩。强化林地资源监管体系,加强用地单位“严管林”思想。
3.提升低效空间,助力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国土空间节约集约利用,坚持走存量挖潜之路,全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394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208亩,存量“供而未用”土地处置514亩,新增“供而未用”土地处置799亩,低效用地数据库更新4283亩,全部超额完成省市下达考核任务。推进全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推动低效空间提升及企业提档升级、转型提升。
4.深化改革创新,促进集约高效管理
建立工业用地地价体系,实行“差别化”供地。对纳入宁波“3511”产业体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按照政策实行优惠供地;对不符合区内产业导向的提前否决用地申请。探索“限房价、竞地价”、带设计方案出让、工地地产等供地模式,保障6个小微园区500亩用地需求。全区所有工业用地均实现标准地出让,共出让标准地38宗1536亩。“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化,“一窗式受理”、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互联网+”改革等持续推进,尽最快速度保质保量三百多个建设项目近六千件行政审批事项。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延伸服务进一步深化,多项业务实现“即时办理”、“一小时办结”、“即日办理”,实现同城通办、抵押登记进银行协办、水电气网上联办。
5.坚持生态优先,做好保护修复工作
出台区对各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新出台《设施农用地使用管理实施意见》;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全区划定永农储备区6090亩。加强耕地建设性保护,完成500余亩旱改水、综合提质改造、建设用地复垦等项目验收,7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正开展省级验收,完成表土剥离850亩,再利用表土10万方。
6.关切民生热点,抓实重点基础业务
扎实推进林权统一登记工作,开展林权数据入库、系统配置等工作,年内按时实现林权统一登记条件。顺利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不动产数据清理顺利完成,实现了房、地、海从图形到登记、档案的全面统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防汛防灾、森林防火、市政管线保护监管、数据网络安全管理等日常工作,做好“利奇马”、“米娜”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启动开展全覆盖地下管线排查工作。
三、推进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
近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现行管理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配套制度还不齐备
1.企业资本布局待优化。当前我区“低小散”国有企业较多,约58%的企业资产规模在1亿元以下,难以发挥国有资本的集聚和乘数效应。功能类企业资产占比过高,新兴的现代服务业、战略性产业培育不足,国有企业缺乏高质量发展支撑。
2.企业债务风险值得注意。截至2019年底,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4.44%。但必须注意到近两年负债额上升速度加快,企业杠杆不断提高,仅2019年新增债券额度45.00亿元,企业债务负担和财务利息支出压力沉重。
3.企业活力需进一步激发。区属国企内部管理体系有待完善,特别是新设企业的“三会一层”的公司法人治理架构只是初具雏形,还处于起步融合期。“权责利”有待进一步厘清。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较突出,公司职工老龄化较为严重。人才管理市场化程度低,缺乏淘汰机制,“能进不能出”情况普遍,高素质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等问题有待解决。
4.企业改革进程需加快推进。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在2019年完成全民所有制改制的基础上,计划在2020年底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尚未纳入国资监管体系的区直部门所属国有企业13户,分散在4个区级部门。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有待完善,资产管理的模式还需革新。
1.单位资产管理基础薄弱。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单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基础薄弱,制度建设滞后,内控制度不健全、不规范,资产处置不及时,管理比较混乱,造成资产底数不清不实,账面数值不能如实反映实际价值。不少部门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财务管理和实物管理脱节。
2.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资产处置比较随意。部分单位存在资产违规出租和低估国有资产价值现象,处置资产随意性较大,租赁到期未收回,未经审批和公开招标自行补充协议,存在收支两条线未执行到位坐支等现象。
3.资产配置不够合理,资产使用率低、闲置率高。某些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度不强,资产配置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同时,资产管理系统作用也未能得到有效发挥,资产系统数据未能实时更新,造成系统数据与实际不一致。在2018年房地产日常清查中发现,全区共有45处房产土地处于闲置,合计面积32万平方米。
4.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会计财务基础知识薄弱,且存在人员岗位更迭频繁,业务交接不到位的情况,造成单位内控制度薄弱,职责落实不到位。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1.自然资源权属有待进一步整合。由于自然资源上位法尚未整合,自然资源涉及的有关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规定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权力边界模糊,登记部门不统一,处于多头管理情形。各部门在登记类型、登记程序、登记效力、登记簿与权力证书等方面有诸多不同,可能导致部分权利存在冲突。
2.自然资源价值核算方式有待进一步探索。由于我国仍处于以资源投入为主的发展阶段,总体上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注重经济价值的发挥,对自然资源的多元价值衡量与核算机制与路径仍然不明晰。土地、矿产等资源通过市场化配置实现其价值,但仍存在较多自然资源难以确定其市场价格或市场价格不完整的现象,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的路径仍待进一步探索。
3.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工作亟待统筹。生态修复相关机制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涉及多类学科多个部门多项工作,政策配套需进一步完善,人员保障上需加大力度,急需整合行业资源和行业力量。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相关奖惩、监督考核机制仍需加强研究。
四、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思路与改进措施
我们要从改革入手,深化改革思维,创新机制体制,完善我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国有资源配置,为全面实施“双城”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三个北仑”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动企业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改革方案落实落地,计划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大力促进监管体系转型升级,多层次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攻坚,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充分发挥国企党建先锋引领,全面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
(二)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构建更加全面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提升责任意识,加强制度约束;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管理效能;完善平台功能,推进数据共享。
(三)巩固现有自然资源保护成果,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和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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