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自动化酿酒设备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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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自动化酿酒设备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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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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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 |
安徽久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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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25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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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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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泸州智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09017266.00元 综合得分:93.80分 2019年度营业收入:322106786.75元 加分合同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普瑞特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06619000.00元 综合得分:92.80分 2019年度营业收入:658799910.03元 加分合同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通裕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18000000.00元 综合得分:86.31分 2019年度营业收入:108636364.41元 加分合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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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1年05月26日—2021年0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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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久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8-5358667、18095678185 邮箱:anhuijiuan@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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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古井集团官网、古井集团SRM平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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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地址;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二)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四)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五)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