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酎调味酒高温扩培工序专用翻堆机的研制》 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1-03-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武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清酎调味酒高温扩培工序专用翻堆机的研制》

项目采购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受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清酎调味酒高温扩培工序专用翻堆机的研制》项目组织竞争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清酎调味酒高温扩培工序专用翻堆机的研制

二、项目编号:2024-01-03-03

三、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3.1 资金来源:自筹

3.2 项目地点: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汾酒厂

3.3 项目内容:在不改变清酎调味酒酿造工艺标准高温扩培工序中有关翻堆作业操作要求的前提下,特制一台人工手扶走式电控翻堆机,实现一机多功能在线翻拌、打散、倒堆、扬散大二茬酒醅物料,进一步实现降低劳动强度、减少用工人数的同时,提高工艺执行效力。    

一台清酎调味酒生产专用翻堆机:

序号

类别

1

适合人工手扶操作使用的小型走式电控推车

2

设计配套适合扬散方式使用的进出料系统

3

现场用电改造

4

功能完善和优化

5

其他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

详细技术要求、技术参数/性能、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

3.5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3.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且满足商务谈判人的技术要求。

四、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

4.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3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4 近三年内具有同类项目业绩(20224月至今);

4.5 如为代理商还需具有生产厂家合法授权;

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6.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511日至2024517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将相关信息(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至15935840494@163.com,并及时查收邮件回复。

6.2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近三年内(20224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如为经销商,需具有生产厂家合法授权;

5)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如授权,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采购会议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采购会议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详细信息,请致电:0358-7229050  0358-7229010

项目联系人:武女士  韩先生

   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汾酒厂科技楼606 

 

 

技术中心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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