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jjbn001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史工0551-6387892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3AJJBN00141
原公告日期:2023-09-2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项目设计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JJBN00141
1.经勘察,现场6#楼与招标文件中设计图纸楼栋号不对应,以现场实际为准还是以设计图纸为准?
答:以现场实际为准。
2.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 2018 年 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 人) 具有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25 万元,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3 分,本小项满分 9 分”
请问,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2018年以来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类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5万元是否满足要求?
答:若该业绩其他评审要素也均符合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细则要求,予以认可。
3.项目负责人荣誉中“提供自 2018 年 1 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 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每提供一个得 2分,满分6分”
请问,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 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是否满足要求?
答:若该荣誉其他评审要素也均符合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荣誉”评分细则要求,予以认可。
4.项目负责人荣誉中“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岗位。”
请问,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岗位是否满足要求。
答: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以及获奖业绩合同中均不能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岗位,可同时提供颁奖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辅助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资格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请问,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能否满足要求。
答:符合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史工
联系方式:0551-63878928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3679165
2023年10月12日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3AJJBN00141
原公告日期:2023-09-2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项目设计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JJBN00141
1.经勘察,现场6#楼与招标文件中设计图纸楼栋号不对应,以现场实际为准还是以设计图纸为准?
答:以现场实际为准。
2.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 2018 年 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 人) 具有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25 万元,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3 分,本小项满分 9 分”
请问,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2018年以来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类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5万元是否满足要求?
答:若该业绩其他评审要素也均符合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细则要求,予以认可。
3.项目负责人荣誉中“提供自 2018 年 1 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 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每提供一个得 2分,满分6分”
请问,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 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是否满足要求?
答:若该荣誉其他评审要素也均符合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荣誉”评分细则要求,予以认可。
4.项目负责人荣誉中“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岗位。”
请问,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岗位是否满足要求。
答: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以及获奖业绩合同中均不能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岗位,可同时提供颁奖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辅助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资格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请问,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能否满足要求。
答:符合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史工
联系方式:0551-63878928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3679165
2023年10月1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