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福州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及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11.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cczb[gk]2021003
预算金额11.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林女士22032652
公告正文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福州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及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盖洛特(福州)数据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CCZB[GK]202100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福州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及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2-1 C0807 市场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 福州市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 有效样本量2000。调查样本为本市市民,年龄在18-70岁之间。样本的抽取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根据本市人口统计情况(如性别比、年龄比等)随机抽取样本。 有效样本量2000。调查样本为本市市民,年龄在18-70岁之间。样本的抽取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根据本市人口统计情况(如性别比、年龄比等)随机抽取样本。 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5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1年8月15日前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8楼,按用户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①调查对象:年龄在18-70岁之间的福州市民。 ②样本量:2000个。 ③调查方法:电话调查、现场调查和网络调查。 ④测评结果分析与反馈。通过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形成反映城市市民质量满意度的测评分析报告。测评分析报告将为创建城市反馈以下信息: a.直接了解市民对本市各行业质量状况的满意程度,科学客观地反映各行业质量发展水平,可作为城市的长期质量监测指标。 b.可为创建城市提高市民质量满意度提供改进方向和依据。通过市民对各行业的测评结果分析,发现质量发展短板行业;通过各评价指标在市民心中的重要程度分析,揭示市民关注的重点行业;通过对各创建城市测评结果的横向对比分析,可以了解本市的整体排名和优劣势所在,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质量总体水平提供有力抓手。 c.了解市民对本市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知晓情况、该市在此活动中的宣传力度和效果,以及市民的参与热情和质量意识。 ⑤调查方法要求科学、有效、公正、真实、保密、操作性强;对数据分析解读到位,详细分析测评调查对象,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明确责任单位。 ⑥项目成果提交要求:乙方所提供研究报告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后制作成册,提交项目成果时须包含以下内容:a.访问全过程资料(电话问卷录音、现场调查照片、三种问卷方式整理出的问卷及电话号码列表等相关数据信息);b.提交纸质版(彩色印刷)成册报告60册;c.电子版报告一份(Word及PDF版本)。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①检验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上述标准若有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②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调查成果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通知乙方验收结论。乙方提交调查成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反馈验收结论或未予实质性响应的,视同甲方验收通过。③调查成果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在按照甲方意见重新调整后及时通知甲方再次进行验收。乙方未完成上述修改或修改后的调查成果仍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应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30%预付款
2 70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服务期结束后付清70%余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①乙方所提供软件和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如果交付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交付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收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需有专门的现场质检员和总质检员进行访问质量把关,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同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定期(最短期限为一天)向甲方提交访问录音供核查,乙方提交方式为刻盘后送达或以其他甲方要求的方式送达。甲方随机抽取录音进行核查后,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录音达到5%以上,则要求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③乙方应对所有参加访问的访员进行问卷内容、电话礼仪以及访问纪律进行专门培训,并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及时发现访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纠正。因乙方的访问人员工作态度问题造成被访问人有理由投诉,经双方对投诉事由和录音对照确认后,乙方负责处理投诉问题并取得被访者的谅解。如未及时处理好问题,或者产生了超过千分之二的有理由投诉,甲方将按500元/人扣除乙方费用,并责令乙方暂停项目进行整改。 ④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进度完成项目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万分之十的违约金。整个阶段逾期15个自然日不能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⑤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⑥本项目成品及所采集资源的版权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经过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随意使用。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①乙方为本项目指定项目经理为艾勇波,研究人员刘小兰。项目执行期间,以上项目组主要成员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应当及时报备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②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数据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保护甲方著作权的义务,并对在设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除乙方存盘归档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数据文件、成果另作其他商业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数据文件用于其他项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项目。发生此类情况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③乙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乙方或乙方人员未经甲方授权的使用或透露保密信息的情况发生;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其他信息;甲方委托乙方统计调查取得的所有数据和资料所有权归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发布和使用;乙方除了本合同确定的应用范围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本项目的具体统计信息。若发生违反保密条款的行为,乙方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 盖洛特(福州)数据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东部办公区8号楼8,9层 住所:
单位负责人: 陈宗胜 单位负责人: 王兴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刘小兰
联系方法: 林女士、22032652
联系方法: 1380505040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 1877 6070 5250 8119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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