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41线K0+000-K15+000和林格尔段公路养护工程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41线K0+000-K15+000和林格尔段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呼和浩特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3〕26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国有投资100%,自筹0%,非国有投资0%,招标人为和林格尔县公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是呼和浩特境内连接G209线及G241线东段的主要道路。路线起点位于和林格尔县大梁村南侧与G209线相接,桩号为K0+000,终点止于九龙湾村西侧,桩号K15+000,路线全长15.0公里,主要以路面修复为主。
(1)对于路面平整度较好、网裂较轻,PCI评定等级为中及以上的段落,采用先铣刨1cm原旧路后铺筑面层的方案,清理路面后铺筑5cm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处置长度9020米。
(2)对于强度较低、路面技术状况指数偏低、纵面可以调整的路段,以及因旧路平整度较差的段落,采用铺筑5cm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 18cm水泥稳定碎石补强层+平均厚2cm水泥稳定碎石找平层的方案。处置长度5440米。
(3)对于桥梁段、平交路口段等其他因素制约标高受限段,采用铣刨4cm(桥梁段铣刨5cm)原旧路面层后铺筑面层的方案,清理路面后铺筑5cm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累计长度540米。
2.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6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共12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5年 。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
标段号 |
工程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km) |
主要工程内容 |
E1501000001000903001001 |
SG-1 |
国道241线K0+000-K15+000和林格尔段公路养护工程 |
K0+000-K15+000 |
15 |
标段内道路修复养护及附属工程等,详见招标图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6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截止期以投标截止月为准;若不足三年以成立年月开始计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网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新版)(http://42.123.92.182:9010)。
4.2 获取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25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3 获取方式:通过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新版)登录新版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固化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注:本项目采用新版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登录新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新版)(http://42.123.92.182:9010)—交易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交易平台-系统配置操作手册、交易平台-诚信入库操作手册、工程建设-交易乙方操作手册、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hhht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时间以最后一次上传成功时间为准)上传至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版)(http://42.123.92.182:9010/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处。
5.3 逾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在线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均应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10分钟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或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自解密开始起10分钟)未解密,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5.4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 30 万元投标保证金。
5.5 本项目采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操作,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不见面开标大厅(新版)”(http://42.123.92.182:9010/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登录时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
5.6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可通过“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新版)(http://42.123.92.182:9010)→交易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请及时关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5)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42.123.92.182:9010。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
8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
电话:0471-2212011
传真: /
邮政编码:01001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林格尔县公路服务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昭君大道路北
邮编: 011500
联系人:刘利君
电话:13847121247
招标代理:内蒙古奕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玉泉大厦11楼
邮编:010000
联系人:王胜楠
电话:0471-3690080
传真:/
邮箱:nmgynxm29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