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允许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中1个标段。
第1标段:沈北片区车辆机械维修服务招标,包括沈阳分公司机关、沈北、三面船、康平、康平北综合管理站办公、生产车辆、除雪机械的维修;
第2标段:沈阳片区车辆机械维修服务招标,包括高花、金五台、新民北综合管理站办公、生产车辆、除雪机械的维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汽车维修含有一类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有1项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投标人未在近五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在截止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LNCTZBDL@163.com,文件命名为“LNCT297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确认获取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备案表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
③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银行账号:632972816(汇编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4 因疫情实时变化而采取的相应措施,投标人应予以配合。现阶段根据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公布开标过程。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策变化,允许采用现场开标方式,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出席开标活动。
5.5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进步收费站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4-82363018
传 真:024-823630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韩金荣
联系电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