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CZB10-220905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23891.22元
最高限价:3323891.22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XCZB10-2209054 |
安阳曹操高陵保护展示工程Ⅰ、Ⅱ期配套景观围墙、阳刻九叠篆(豫州)工程 |
3323891.22 |
3323891.22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安阳曹操高陵保护展示工程Ⅰ、Ⅱ期配套景观围墙、阳刻九叠篆(豫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程质量: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可以承诺函形式提供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截图。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3年度内(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2)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等工程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2021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加盖供应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2年9月20日下午15:00至2022年9月27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25楼)。
3.3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4售价: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2年9月3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25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1.1本项目执行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1.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永净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安彩大道89号(帕堤欧小区A11号楼4号商铺)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1583729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财富公馆东单元25楼
联系人:张瑞金
联系方式:18537220372
3.监督单位
名称: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安丰乡西高穴村
联系人:丁国朝
联系方式:18537277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