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2026年清河采油厂外雇车辆值班服务(二次公告)
金额
46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327
预算金额46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
代理联系人朱明凡153453139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6
公告正文

2024 年-2026 年清河采油厂外雇车辆值班服务(二次公告)(招标编号:2024032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2026 年清河采油厂外雇车辆值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60 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 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外雇车辆(双排、皮卡)值班服务进行招标,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调 整服务车辆台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2026 年清河采油厂外雇车辆值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2026 年清河采油厂外雇车辆值班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
(2)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3)2021 年 1 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车辆运输租赁服务等同类项目,且单 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50 万元(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应包含主要内容、签订时间、金额、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等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4)车辆要求 :①核定载质量必须为 3 吨以下且为自有车辆;②车辆年限不得超过 8 年;③购 买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乘坐人员险),其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不低于 5 万。承揽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 有满足以上条件的车辆不少于 32 台,招标阶段应至少提供 2 台车辆的相关资料,合同签订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不少于 32 台满足以上条件的车辆相关资料,若不能按要求提供,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保险等复印件)。
(4)驾驶员要求:具有所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龄(取证时间在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出生日期(1965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驾驶员数量≥提供车辆的数量(需提供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复印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 常名录。
(6)财产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 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查验通过后,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提交文件购买材料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确认参与投标后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文件:(1)获取时间:2024 年 03 月 27 日 8 时 30 分—2024 年 04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2)获取 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3)文件售价:每套 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电子版资料。此阶段的查验不能 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应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须包含文件购买(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 章);(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法人证书复印件;(3)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4)2021 年 1 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车辆运输租赁服务等同类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50 万元(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应包含主要内容、签订时间、金额、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等与评审有关的内容)。(5)车 辆要求 :①核定载质量必须为 3 吨以下且为自有车辆;②车辆年限不得超过 8 年;③购买保 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乘坐人员险),其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不低于 5 万。(需至少提供 2 台车辆行驶证、保险等复印件)。(6)驾驶员要求:具有所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龄(取证时间在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出生日期(1965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年龄 60 周岁以下(1965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驾驶员数量≥提供车辆的数量(需提供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复印件)。(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8)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中的任意一种。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 户的银行开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信息应注 明:SL 项目编号。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5.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党群工 作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地 址: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太平西路北清河采油厂
联 系 人:张在静
电 话:0546-8838198
电子邮件:qhcyczt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
联 系 人: 朱明凡
电 话: 15345313982
电子邮件: sljlh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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